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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项服务工作的意见

2011年01月05日  来源: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设开放型、创新型、引领型的人才高地,完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项服务的总体要求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在两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在建设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中起着关键作用。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已成为促进两区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服务高层次人才,促进产业发展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项服务,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发展需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两区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聚集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为两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项服务,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服务留人,通过为人才提供服务进一步集聚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为两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个性化”、“专员制”的服务,开设“绿色通道”,不断提高为高层次人才服务的水平。

 

二、高层次人才范围

 

(一)到两区工作的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及省(部)级人选,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北京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首都杰出人才奖”及“首都杰出人才提名奖”获得者,中央“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中关村“高聚工程”入选者、两区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兴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大贡献奖”获得者,两区引进的国外专家;

 

(二)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获得者;

 

(三)进入两区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博士后(青年英才);

 

(四)其他经两区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认定的,对两区区域发展有较大贡献和影响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对两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大促进作用的优秀人才。

 

三、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项服务内容

 

(一)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搭建服务平台,提供公司选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服务,协助联系风险投资机构、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投融资机构。

 

(二)联系有关机构,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提供员工招聘、教育培训等服务。

 

(三)协助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进行技术和产品推广。

 

(四)搭建专业化的信息咨询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查阅学术论文、科技文献方面的服务。

 

(五)搭建高层次人才沟通交流平台和文体活动平台。指导协助建立高层次人才联合会、文娱团体、工会或党群组织。定期举办研修班、研讨班。

 

(六)协助高层次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申请各类人才培养资助和政府奖励、申报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

 

(七)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休假。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首都机场贵宾通道服务,或提供交通补贴。

 

(八)建立“高层次人才公寓”或提供专项住房补贴。

 

(九)确定专业医疗机构每年为高层次人才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联系相关医疗机构,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的就医提供方便。协助推荐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帮助联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入学。

 

(十)协助高层次人才办理进京落户、签证、工作居住证、外国专家证等手续。

 

四、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项服务体制机制保障

 

为两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项服务工作在大兴区委、区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和两区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要探索适合各类高层次人才特点的服务项目,满足高层次人才的服务需求。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可选择的“服务项目单”,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设置24小时开通的服务热线。两区各相关部门应开设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共同做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项服务工作。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项服务所需资金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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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