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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学感悟 北美大学生活印象

2012年02月06日  来源:出国在线 
  

笔者留学加拿大三年,并在美工作一年,并访问过美国多所大学,对大学生活有许多感受,愿在此与大家分享。

素质教育北美素质教育体现在学校教育及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其核心是培养学生的独立性。从入学前开始,学生便要自己找房,找到房后要自己做饭,还要自己选择课程。学校不分配宿舍,不设饭堂(只有餐厅),也不分年级和班级。学校虽然有包伙食的宿舍,但比较贵,只有极少数学生去住。年轻人从18岁开始便跟父母“划清界限”:父母的抚养责任已经完成,子女从此要交房租,如没有钱可以去打工,或向政府贷,当然也可向父母借,但要打借条。很多年轻人成年后都到别人家去租房住。学校里也没有班主任,没有人去管你的“思想政治工作”,也不再有人教训你,包括父母,别人最多只能给你advice。但你如果不好好学习,你可能毕不了业,而且你的成绩会被记录在案,伴随你终生。你如果违法犯罪自然有警察管你,学校不会去担保、领人的。大学也不开设电脑课,教授只是要求你的作业必须是电脑打印件,至于你是用一个指头打字还是用十个指头打字,会不会用电脑绘图,that’s your problem.这种素质教育似乎并不是刻意安排的,而是贯穿在整个社会生活中。

大学生的“政治经济”活动学校有学生会和学生议会。学生会完全由学生自己组织,主要任务是维护学生利益及为学生提供服务,参加社会政治活动的情况较少。本人在读期间只有一次大的抗议活动:反对学校涨外国学生的学费。当时学生会先是在全校范围内收集签名,然后组织大家去省政府示威,省政府派教育部长出来接待并作解释,然后大家按照“惯例”喊几句口号,并向部长扔几个臭鸡蛋,最后的结果是: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

学生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交的会费,学校也资助一部分。学生会的各种职务都有工资,学生会主席的工资相当于社会上的白领水平。每次的学生会及学生议会竞选闹得跟总统国会竞选差不多。演讲、贴海报、互相攻击,什么都有。学生议会的主要任务是决定重大事务,制订主要政策,并监督学生会干部。学生会还为各种club提供经费。如中国学生会,中国武术俱乐部等都可申请到经费。学校里的“生意”基本上由学生会控制:如报社、印刷厂、书店、餐厅、酒吧、宿舍管理等。其他非学生会控制的机构如银行、邮局等也都必须雇请一定比例的学生。

教学活动以学生为中心。教授不再是知识的提供者,而是学术活动的组织者,学习与研究活动的指导者以及学术水平的鉴定者。学生的主要学习任务是在课后完成的。学习方式以reading, discussion, presentation和writing essays为主。学期开始时教授会给出长长的reading list(文科),上课时教授一般是边讲边与学生讨论。课后要写paper,写paper意味着要大量查阅资料,写完后还要第一稿、第二稿、第三稿地上交,修改,再上交,所以要想偷赖是不可能的,压力比在国内大。

研究生课程更是以学生做presentation为主,教授只是主持讨论,评分,指导论文。教授从来不提供“正确答案”,也不管你的结论是否符合“正确答案”。他只看你的研究方法是否正确,是否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他们看来:“How to find the answer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answer itself”。

大学教授不象国内教授上完课就回家。每个教授都有自己的办公室,并安排有办公时间(office hours),专门用来辅导学生。

学术精神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学的学术精神。在学术领域里没有禁忌,也没有偏见。以马克思为例,你如果在课堂上谈论马克思主义,没有人会指责你搞“无产阶级自由化”。在他们看来,马克思既不是神,也不是鬼,而是一个学者,跟其他学者一样。马克思主义则是教育科学领域里的三大流派之一。他们谈论马克思的语气之平和令我惊讶。有趣的是,他们没有把列宁当作学者,反倒不时提到并引用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Maoism)。笔者上中学时曾发现列宁的着作比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人的着作加起来还要多,大概是因为学术性不强吧,而毛泽东的思想,特别是教育思想,大概是因为较有创意,所以不时被提到。

学术精神的另一个体现是强调质疑,学生要learn to doubt and dispute,决不可人云亦云。我的教授曾给我一个论题范围:比较人文主义大师Dewey与社会行为主义大师B. F. Skinner.我就顺着这个题目写。写完后交给教授,自我感觉不错,还等着教授表扬呢。谁知教授看后说:人文主义大师和社会行为主义大师是标签,我给你这个题目是指望你去质疑这种标签,你居然毫无保留地接受了!
 
  从态度上说,很多中国人认为抄袭是小事一桩,而在北美却是非常非常严重的问题,你可能被终生取消做学问的资格,还可能被起诉。此外,任何说法和结论都要有依据或来源,不能想当然。我曾经写过一篇关于一部悲剧的论文。教授看了第一稿后指出,你的悲剧的定义是什么?我说悲剧就是悲剧,这是常识,难道还需要定义?他告诉我,悲剧有十几个定义,你必须在论文开头交代清楚你采用的是哪一个定义。另外,很多中国人下结论时喜欢说“勿庸质疑”,“放之四海而皆准”,而北美大学则特别强调用may, probably这样的词,并且要“qualify your conclusion”(限定结论范围)。不能把在广州作的实验结论说成是普遍真理,甚至不能说在北京有效。

联想到国内某些人不作任何文献检索,不经任何实验和论证,凭空(或凭东拼西凑)就能“独创”一种“理论”,还能受到某些媒体的追捧,并且能在社会上大行其道,不能不说我们中国人整体学术精神的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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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rystal 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