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2日,到今天正好来美7周年。对我来说,5年感觉挺短,10年就觉得很长,数字7么,不长不短的,写点东西好像正好。 7年如果看做一个可以移动的框,放在人生的初始,是从襁褓到走进小学,再往后挪挪,是从小姑娘变成大姑娘,再后面就是从离家一天都想家的宅女到只身去北京上学。而现在的这个框是在异国他乡度过的22岁到29岁这段人生最美丽的时光。 在美国这7年,是一场游历,一场冒险,一场人生观的洗礼。从平凡到努力追求光环,到回归平凡。从cultural shock,到适应这里的生活,到reverse cultural shock,到能够在中国美国之间自如地穿行。 有那么多事情看着一头雾水,居然慢慢也能学会,然后做好。有那么坎好像真的过不去了,却也终于安安稳稳全都跨过。也许没有了身边父母的指引,朋友的影响,反而更容易长大,更懂得珍惜。这何尝不是一种领悟 让我把自己看清楚 谨以此献给过去的7年 谨以此憧憬那未知的将来 。
2003-2004 第一年
出国那年赶上美国这边砍research funding,中国SARS爆发,总之offer很少,签证更 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得难,每天只过有限的几个。当时学校实行封闭制,出个校门要上 报到学校党委,好不容易批准了出去签个证。怕坐地铁,坐公车传染,居然和朋友两人 从五道口一路骑车去的大使馆。那天我所见到的那群签证的人里面,一共过了两个,我 和我的朋友。回来的路上,我们一路都在day dreaming美国的生活,就好像那个原本陌 生的国家忽然变得那么近了,看得见摸得着了一样。
事实证明,那天的想象和现实差的很远,美国和中国仍然隔着12个小时的时差。 登陆美利坚的那天,我们12个人,结伴从上海飞往北卡。我小心翼翼得看管着自己的两 个158,外加手里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登机箱,因为那时候,这些就是我在美国赖以生 存的全部家档。没有高楼,没有华丽的装修,有的是蓝天白云,红花绿草,和之间那些 漂亮的小房子,和想象里的美国挺不一样的。在最初的几周里,忙碌得穿梭在学校的各 个地方,参加各种orientation,吃各种免费饭,自己几乎没有开过火。于是给爸妈男 朋友打电话,告诉他们这里的生活真好啊。唯一遗憾的是英语测试口语和笔试都没过关 ,被学校要求上英语补习课,要强的我郁闷得哭了两场。
当最初的新鲜感慢慢淡去,学校开始上课,免费饭活动基本结束之后,生活开始走向美 好的反面,无聊和单调渐渐笼罩了我。在北卡没车寸步难行,我没车,有也不会开,所 以出了学校去哪儿都要求人带。带人买菜逛街吃饭的通常是一帮子师兄们,他们问我有 没有男朋友,我说有,关系很好,他们就不来带我了。还好我室友比我聪明,告诉人家 男朋友出国前分了,所以师兄们就乐颠乐颠来带她,我就每次也蹭个座。
我们系里(工程专业)有一半以上是中国人,剩下的也是印度的,南美的,和广大第三 世界国家的,英语全都说不利索,所以大家默认只和自己国家的人hang out,用母语说 话。我老板是中国人,组里除了一个土耳其小伙,清一色中国人,老板知道大家英语不 好,所以要求大家在学校不可以说中文,要用英文交流。中国人和中国人说英语是一件 很变扭的事情,所以我们决定不到万不得已就不说话,大家自顾自埋头做research。上 课老师讲的话我能听懂1/3,能猜到1 /3,剩下1/3听不懂,好在班里有美国同学,老师 一提问或者让大家提问题,他们就冲上去了堵炮眼了,不用担心会问到我们头上。我们 老板上课我都能听懂,因为他不太说,在黑板上一黑板一黑板得写公式,美国同学全部 lost,我们中国学生能follow。Office hour我是不去的,有问题我也问不清楚,有那 个空问自己琢磨会儿就明白了。
我不会做饭,我以为我会,因为我看过我爸做饭,觉得不难。我室友比我放弃的早,她 每天早上剁一堆的生菜,一天就吃沙拉。吃沙拉我受不了,吃冷三明治我都反胃,我是 中国胃,在吃了一阵方便面煮蔬菜之后,我决定自己尝试做菜。煮坏了两个汤锅(烧干 了)一个炒锅之后,我发现做菜的真理在于xx炒xx,你把一样荤菜,一样蔬菜放在一起 炒,放一点盐,一点糖,一点味精,出来就是一道菜。好像我们同去的一帮人都有差不 多的感悟,因为在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开始互相邀请吃饭,或者是一起聚餐,大家的菜 都大同小异,不过是不同的xx炒不同的xx,大家都为自己饿不死了而感到很骄傲。我不 喜欢买东西,因为买什么都要乘以8,乘以8之后什么都觉得贵,觉得贵又没钱就有一种 心疼的感觉,跟着师姐去过一次mall,和中国衣服一样好看的都比中国贵,和中国衣服 一样价钱的,都比中国差,只有化妆品看着还行,于是买了一支眼霜回来了,送了我一 袋子的礼物,受宠若惊。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学期,老板很喜欢我,因为我听话,学东西又快,而且除了吃饭睡 觉,我没什么别的事情干,所以有无数时间给他干research。第一学期三门专业课,全 部都是A,只有英语课得个B,总结一下,考试写公式和数字的哪怕上课听不懂也是A, 如果是用英语的,就没戏了。
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出现,生活也许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下去,在science的奇妙世界里曲 高和寡。她是我们的engineering school 的dean,Stanford 博士,我佩服她不是因为 她research做得好,事实上她好像都不怎么做research了,而是她的优雅,她的言谈, 她的魄力。她让我明白到,在美国,每个人都有机会,但你必须有勇气,敢想敢做,敢 表现自己。Perception is reality,如果不能有漂亮的表达,就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因为别人看不到你,也就看不到你身后的成就。我问自己,你为什么要来美国?如果 你来美国就是为了生活在中国人的圈子里,用中国的方式生活,用中国式的思维处事, 用中文和人说话,吃自己做的蹩脚中国菜,蜗居在电脑前推公式写程序读paper,那么 你没有必要来美国,这些事情在中国你完全可以做的更好。If the point of coming to a foreign country is to have the “experience,” then you have to open up to it.
所以我决定走出我火柴盒一样的生活空间。You can’t fill a cup that is already full。所以第一步是要让自己改变习惯。我鼓励自己用英语去思考,开始很难,因为一 不留神想东西就用中文了,但是用中文思考然后翻译成英语说出来,比直接用英语思考 会慢很多,表达会比较生硬。我给自己创造各种各样听和说英语的机会,我去参加学校 的,各个系的,本科生的研究生的event,和不同的人聊天,学到什么就在自己心里默 念几遍,然后找一切机会现学现卖,social对于我们来说不单单是学语言,也是学生活 ,学交际,扩大朋友圈子,很简单的道理:局限在中国人的圈子里是无法真正体验美国 生活的。晚上从办公室回家的路上没有人和我说话,我就自己和自己说,我还给各种 customer service 打电话(现在知道很多其实是印度人在接哈,不过那时候就是印度 人英语也比我好),和他们argue,和他们询问这个那个的服务,他们的工作就是陪顾 客聊天,所以你说,他们就得陪着,就这么简单。我也去mall和sales聊天,谈话通常 从我指着一样东西问what is it开始,然后人家说了以后,我paraphrase,用自己理解 重新说一遍,到人家说exactly为止。渐渐的,我体会到用非母语把一件事情说清楚, 把一个观点表述清楚,甚至把一个人说服了,是技巧,更是艺术。这些技巧我用在和老 板开会说research上,老板夸我presentation skill很有进步,以前每次老板问个什么 ,自己心里明明知道,但就着急怎么说都说不清,慢慢地,被问什么都不慌了,想几秒 钟,用浅显的方式先把事情说清楚,对方明白个大概,再加detail,就容易理解了,就 好象小波分析一样。
第二学期除了修三门专业课,我还跑去修了本科生的accounting,MBA的一个 consulting课,还有心理系的课,反正我喜欢什么去学什么,我当我在美国上第二个本 科了,呵呵。学校经常请各种各样的人来做seminar,speech,除了学术的,还有很多 人文的,一般是吃饭的点,我经常去,连饭也解决了。我参加研究生学生会,我们系外 国学生多,都没啥民主意识,我冲出来volunteer,理所当然就成了我们系代表了,每 周在会上要发言说说自己系里同学的活动心声,回来要和系里同学说说学校有什么机会 啥的。因为做了系里的代表,名字就会被抄送来抄送去,系里的老师就都知道我了,觉 得我是小学生头,有什么大事都还告诉我一声啥的,我们dean都定期和我有 appointment,聊点这个那个的事情,从我这儿听听学生的声音,我有了更多接触她的 机会,她告诉我了很多她的故事,一步步成功的经历。她说,you can do better than me, if you keep up the good work. 这话我至今记得,也许在于她(美国人很善于 赞扬人哈)只是随口一说,对于我却是莫大的鼓励。
当了代表没几个月,就赶上全国开研究生大会,在DC,作为我们研究生会里少数 minority面孔,我就被选中代表学校去开会,以显示我们的 diversity。于是我屁颠屁 颠地坐着同去的美国同学的车,来到了DC这个七年后我生活工作的城市,在capital hill上做lobby,挨家的去找senator要求取消研究生stipend的征税,呵呵,在中国, 要见个领导有多难,在美国,我第一天上学就见到了校长,去趟国会山,就见到好多 senator,无论政治家们内心有多阴险,他们看上去都好nice,有个senator还让我在他 办公室坐着拍了个照,我给爸妈发回去,差点没轰动了我们半个城市。我和DC一见钟情 ,喜欢它干净的街道,尤其喜欢national mall一片,爱死了那些博物馆们,那时候脑 子里有一闪而过的念头,我以后要到DC来就好了。
天知道呢,也许就是这样一闪念的东西往往在我们潜意识里牵引我们,等我们有一天走 到了,忽然发现,原来你心早有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