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住了近20年,出门都以四轮代步,交通罚单拿过五张,多发生在学生时期,因自己开车大意,自知理亏也就按时寄上罚款。上交通法庭的经验则有一次,那是婚后陪太太去的。 某天,家里收到一封汽车管理局寄来的信,拆开一看,竟是张交通罚单,并附带两张照片,是闯红灯。根据日期、照片中的街道,我按图索骥,才知道是太太一个月前去温哥华市,在一个十字路口拍到的。照片里,交通信号灯是红色的,内人的车紧跟着另一辆车在十字路口中心等着左转。从照片上看不像是闯红灯。唯一可能的情况是,十字路口左转时,必须要让对面来车先行,太太把车开到路中间等待,故而等到号志变成红灯才左转,被视为违规。罚款将近150元,但我们自认这罚单来得有些冤枉,于是决定申请上交通法庭。 上法庭那天是星期四,我特地向公司请一天假。上午9时到达法庭,已有七、八人在指定的聆讯庭外等候。没多久,一位法庭工作人员前来核对每个人的出庭文件,并询问是“不承认有罪”或是“承认有罪但有解释”,我们选择了后者。 进入聆讯庭后,有一件案子正在审理,当事人也是闯红灯。他以略带无奈的语气向法官解释,当时是开车送货,行经十字路,因为被前面的大卡车挡住视线,没看见交通号志灯已由黄变红,而不小心闯红灯。那人还说,自己目前因病请长假,家里有三个小孩,负担已重,实在无法缴付如此重的罚款。法官予以告诫一番后,体谅他目前的困境,将他的罚款降至原先的20%,那位老兄再三向法官道谢,如释重负地步出聆讯庭。 接着便是内人的案子。我们起身走到台前,肩并肩站着面对法官。法官是位年近60的长者,表情严肃却又带点和蔼,他问了我和当事人的关系,再简略说明违规情事,问内人有何解释?太太表示自己当时是开到路中间等待左转,不是闯红灯,并强调她开车十几年从未拿过交通罚单。 法官听完后,指出市区里有些路段绿灯左转时,一次只允许一辆车在十字路中心等待,当下我们才明白被开罚的原因。之后,法官转向我,问我职业为何,是不是请假前来等等,我如实回答。他像老师般地对内人说,因为她的疏忽,不仅导致自己违规,也给丈夫带来麻烦,还得请假陪伴,所以应该她向丈夫道歉。太太随即转身跟我说对不起,我回答:“没关系。”并拍拍她的背。我们夫妻俩这一来一往,让后方的旁听席传来一阵莞尔笑声,和缓原本肃穆的气氛。最后,法官宣布把我们的罚金减少四成。 常说中国人讲情理法,洋人却是法理情,然而从这次上交通法庭的经验,我们也看到了西方法庭通情达理的一面,只要诚心沟通,还是有转圜的空间的。(摘自加拿大《世界日报》 元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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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rystal 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