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夏日的清晨,我被一阵敲门声吵醒。披上外衣,我睡眼惺松地打开门,一位高大、英俊的美国警察站在我面前。 “请问,Yan Li小姐是否住在这里?” “是的,我就是。” “对不起,小姐,你被捕了。” 什么?我被捕了?为什么我被捕了? “我是警官斯蒂文,”说着,他将带有警方标志的蓝色证章递到我面前,“请你马上随我到警察局。” 他态度温和,嘴边挂着淡淡的笑意,语调却坚定,不容怀疑。 “请问,我犯了什么罪?” “到警察局你就清楚了。” 看来,我真的被捕了。我惟一的想法是,赶快逃吧,像好莱坞电影那样,被警察误会的人自有上天入地的本领。然而,我除了胡思乱想之外,惟一能做的便是穿好衣服,乖乖地跟着警察走。 大门前停着一辆银光闪烁的奔驰。我有些恍惚,不知所措。斯蒂文警官快走几步,绅士地为我打开车门。 我糊里糊涂地上了车。这是被捕了吗?我坐在奔驰车里被押向警察局吗? “求你告诉我为什么被捕好吗?”我的语调绝望而凄惨,几乎是在哀求。 “小姐,我的公务是带你去警察局,其他一概不知。” 想着自己孤苦伶仃地在异国被捕,想着远在祖国的母亲该有多么担惊受怕,我的泪涌了上来。这时,我看到一座白色挪威式小楼矗立在面前——警察局到了。 斯蒂文警官跑下车,快步过来为我打开车门。 尊重女性是美国绅士的“必修课”,只要有女性在身旁,他们会抢先一步为她们开门,退后一步为她们让路,拎包、递纸巾、摆椅子等。眼前的男警官正殷勤地为他的女犯人开车门,那一瞬间,我想,如果我是个杀人犯,他还会这么绅士吗? 我被带进一间小屋,两个男子斜倚在沙发上,一脸的茫然和恐惧。环顾四周,墙上贴着许多诸如“警察的义务与责任”、“公民不要忘记你的权利”之类的标语。墙角的小桌上摆着热水壶、咖啡、茶和牛奶,显然是为我们这些犯人准备的。 半小时后,一位光头警官坐在我面前:“请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妍莉。” “你知道为什么被捕吗?” “不知道。” “8个月前,你无故将车停在高速公路上。” 这句话提醒了我,我马上意识到,这次被捕和那次交通违章有关。 那天,我与几位女伴出游,车子刚驶上高速公路,我发现路旁的动物园在举行仪式,为新出生的一只雄性大熊猫幼崽取名,于是心血来潮地把车停在路边观看。 “确切地说,我只是把车停在高速公路起点的路边。”此时,我已从纷乱中完全清醒,且具备了狡辩的能力。 “无论起点还是终点,高速公路上都不能停车。我们的摄像机将你和你的车记录了下来。” 我耸了耸肩。这个该死的摄像机! “警察局寄过一张罚单给你。” “我搬了家,没有收到。” “纽约警察局交通署为此提出起诉,你没有出庭。” “我什么都没收到……” “光头”根本不听我的解释,继续说:“按照美国法律,我们有权将你传讯到警察局。按照法律,我当面通知你,你将再一次被起诉……”他的语气不是在审犯人,而是传达公文。 我接过一大堆文件,签了字。“光头”说了声谢谢,然后站起身来,一副告辞的神态,问我:“还有什么问题吗?” “有没有更简单的方式解决问题,不需要上法庭?”我问。 “你愿意接受罚款并支付上次的诉讼费吗?” “当然。”我的信用卡和支票簿是随身携带的。 这一生空前的也许是绝后的一次被捕经历,在我撕下支票时结束了。 我再一次随斯蒂文警官来到银色奔驰旁,他又一次潇洒地为我打开了车门。按照他们美国的法律,如果警察请“神”来,一定要送“神”回去吧。此时我已摆脱了紧张与恐惧,坐在车里,望着窗外飞逝的景色,就像去度假般惬意。 |
文章中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 |
编辑:Crystal 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