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1年)》正式发布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诺贝尔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可被认定为“杰出人才”,包括其它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在内可相应享受相应住房补贴。
人才认定标准明确具体
《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1年)》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2010 年修订版)同时废止。据悉,传统的人才认定方法为学历加职称,该市发布如此明确具体的人才认定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例。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将人才划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对于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的中、高级人才认定也有相应标准。
人才房补发放8000万元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该市共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1700多名,包括国家领军人才110多名,地方级领军人才700多名,后备级人才800多名。相关规定实施后,已有200多名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调入该市。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为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的,可相应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学术研修、办理“鸿儒卡”等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套政策。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市共为高层次人才发放住房补贴680人次,金额达8000万元左右。今年该市还有望增加对非深户籍和体制外的企业高层次人才的扶持力度。
三大产业纳入人才认定
在《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1年)》版本中,人才认定范围再次“扩容”,将生物、新能源和互联网三大产业列入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研发机构负责人纳入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同时新增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及“金牌董秘”、中国IT年度人物奖等分别作为地方级领军人才或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体现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该市支柱产业的政策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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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y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