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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英自重,不爱哈佛,独好牛剑

2011年03月03日  来源:美加百利 
  

第一次去哈佛,我就有点失望。

这个学校简直是一个微缩版的伯明翰大学,这倒一下子拉近了我对这个学校的距离,因为我在伯明翰工作过一年。放在英国大学谱系里,哈佛大概就是“红砖大学”一类。哈佛是从神学院起家,因此校园里最古老的建筑,大概就是哈佛神学院,我就在前面留了一张影。回来查了一下资料,原来哈佛建校在1639年,真正发展在19世纪,而神学院在1816年正式成立。

对于哈佛的不以为然,与我这些年对美国的冷淡是一脉相承,在英国,你很容易养成一种对美国的傲慢与偏见。这种“美英之辩”的风气,不比中国人的“华夷之辨”要弱,在英国也是随处可见。

这种争论之中其中不乏嫉妒,不过英国人也确实有可以骄傲的理由和资本。好酒如我,便特别留意美国的酒吧,说实话,找不到英国酒吧的深重文化,比如,美国的酒吧(bar)很少有英国酒吧(pub)的年头,很多纽约爱尔兰移民背景的酒吧,忙不迭打出来的老招牌,其年头可能还不如我家布里斯托的房子老。至于打着ale头衔的美国本地啤酒,更是没有太久的牌子,美国本土的威士忌Jack Daniel,很时髦,但是你肯定,不会吃过一次麦当劳,就可以说西餐也不过如此,或者说西餐好吃的不得了。

今年四月,到剑桥去拜访过去的老师,晚上穿过剑桥的石板路,去一家学院开北大校友会。回来路上,看着剑桥四月的夜色,不禁希望有一天,如果师弟足够聪明的话,还有运气到家的话,也可以到这里来读书求学,考完试,在租来的房子里,靠在临街的窗子前,喝酒放歌。对于师弟能否去哈佛,我倒没有这样的热切,想到他如果真的在这么狭小的校园里行走,我估计他也和我一样,闷得受不了。

此次去哈佛,是看一个朋友。我的朋友大概没有在哈佛闷的感觉,他在哈佛读书,读的是人类学,说几乎每天,一个人在学校的公共图书馆看书。外面的小镇都极少涉足。

他和我,还有一个现在清华的朋友,都是同龄,当年我们都来自同一个江南小镇,在家乡,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存在,三个人去了北大,才开始熟识,三人行,性格迥异,却都喜欢学问,最后一个去了哈佛读人类学,一个去了芝加哥大学读考古学,一个跑到英国读心理学,专业都是一个比一个邪门,看起来和人心的距离,一个比一个近,却都猜不透世事无常,无论在学问,还是在人生的道路上,似乎走的比别人都要长久一些,开窍晚一些。别人在二十五六可以完成的人生,比如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我们都要延迟许久,才有着落。所谓的学术,也常常空有一腔热忱,却发现自己忘了还有一个规则要遵守,也是一个游戏要玩。

这种感觉,你在海外一定体会过。可惜我和朋友这次没有细谈,我们两人都处在事业爬坡阶段,谈多了泄气。晚上,我从一家小店扛了一箱啤酒去他的住所,在阳台上,慢慢地把它们喝完。朋友说好久没有喝酒了,想抽烟。可惜附近没有小店。我们喝着啤酒,看着天上的北斗七星,想起来我们真的是足足七年没有见过,所谓“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不正是当晚的写照吗?

这次去了美国的“剑桥”镇(哈佛在波士顿的Cambridge,翻译做坎布里奇,而不是剑桥)一趟,我发现自己不哈韩,不哈日,更不哈佛,很多事情会哈哈,就好了。

不过,有一点,我不能够哈哈,就是吃喝。上次去剑桥,一群北大校友推荐了一家中餐馆,一边吃,一边夸这家地道,剑桥第一。这次,在哈佛,朋友带我随便去了一家,点几个菜,价格基本上是把英镑换成美元,数字不变。味道的话,如果英国的“坎布里奇”那家算得上地道,那么美国的“剑桥”这家,简直就是原装国货。

单单这一样,不管你从英国哪里来,你都不能不佩服美国的好:这个国家,大,有气势,什么都有,什么都还不差,还不怎么贵。挟英自重,也许是个问题。这常常让我想起来,早年,大陆和台湾刚刚来往,大陆知识圈对台湾国语的赞叹,对繁体字的保留艳羡不已,大叹台湾学者的底蕴修养,传统都在岛上。时间久了,才发现,好与坏的评价里,常常掺入了太多喜与恶的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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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rystal 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