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凤凰计划”第四批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仪式现场
什么是“凤凰计划”
背景 为配合中央实施的“千人计划”和北京市实施的“海聚工程”,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区域内创新创业和工作生活的配套服务,北京市朝阳区将吸引海外人才作为区域长远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和部署,于2009年开始,研究并制定了《朝阳区关于大力推进海外学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朝阳区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和《朝阳区优秀海外人才引进资助暂行办法》“1+2”政策体系文件。每年安排3000万元海外人才专项资金,推出引进、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凤凰计划”。
内容 “凤凰计划”提出:从2009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在朝阳区CBD、电子城、奥运等重点功能区和储备区,聚集一批由科技领军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业团队;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朝阳创新创业;鼓励和吸引上千名具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留学人员来朝阳创新创业;支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
实施者 为全面落实“凤凰计划”工作,2009年10月,成立了由朝阳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教委、区人社局、区科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文创办、CBD管委会等29家单位组成的朝阳区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同时,成立了具体落实海外人才引进、服务工作的北京朝阳海外学人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CBD分中心)。
奖励类型 “凤凰计划”每年认定一次,目前分为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和优秀海外人才资助两大类共6个奖励资助项目。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分为创业类和工作类,另外还有创业团队资助、初创企业资助、单位引进人才资助、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等。
个人申请 创办企业或工作单位在朝阳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申报“凤凰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 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3.在国际知名企业、跨国公司工作,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级管理或技术人才;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具备先进的管理与专业知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此外,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朝阳区创办企业的时间距申报日期应在1年以上、5年以下;企业注册资本金中现金资产不少于50万元;申报人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工作类海外高层次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的期限应在3年(含)以上,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
单位申请 只要在朝阳区进行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创业团队、初创企业、单位引进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的具体条件(请见朝阳国际人才港网站),均可申报。
奖励金额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奖励针对高层次人才本人,每人20万元或50万元。创业类高层次人才所创办企业获得50万元奖励。资助针对企业,所有资助项目均资助给企业。初创企业资助10万元,创业团队资助50万元,单位引进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根据引进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确定。
如何申报 申报人需遵照以下申报程序:网上填报信息,下载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材料齐全后提交至主管推荐部门;推荐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填写初审意见、推荐理由、配套支持等内容后提交给朝阳海外学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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