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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多项举措 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落地

2011年08月12日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称,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豫工作和创业,其子女(限中国籍)高考可享20分加分优惠。

  

此举旨在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才扎根河南,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和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持。

  

政策解读:多项举措盼高层次“海归”落地河南

  

这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为高层次“海归”人才落地河南提供系列优惠措施。

  

其中涉及“海归”家眷的优惠条件有: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随迁配偶需要就业的,由引进单位妥善安置;随其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可选择在当地公办学校就读,当地教育部门要为其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中国籍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总分加20分,其外国籍子女报考国内高等院校的,按照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报考我省省属院校的,学费按本地学生标准收取。

  

配套政策:给创业资金给创业场地 给居住用房  

在高层次“海归”开展工作的配套方面同样优惠多多。比如,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从事科研工作的,用人单位要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落实科研经费,并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对来豫创业、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省委、省政府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创业所在地3年内免费提供 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100平方米的生产用房和100平方米的居住用房,等等。

  

“高层次海归”评估硬件

  

我省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评估有硬条件,比如:须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或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学术造诣高深,为业内普遍认可;或在国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或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等。

  

普通“海归”创业可享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相较之下,对“海外留学人才”的评估标准则低很多。在国(境)外学习、培训或研修一年以上,具有高等教育经历或高级专业技能的各类留学人员,均在此列。

  

今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拿出一定的涉外专业技术岗位,优先聘用“海归”。其中省级党政机关招录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才,可按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的有关程序进行。同时,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其攻读学位的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作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普通“海归”们在豫自主创业,可凭证明享受国内大学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海外留学人才以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工商部门予以登记;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允许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5%。

  

对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留学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此外,由我省引进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留学人才,如已注销户口的,可凭其最后一次回国时持有的护照、就业单位及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在当地的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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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