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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首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始申报

2011年07月21日  来源:成都商报 
  
  作为《成都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个配套措施,《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上个月发布。其中明确提出,凡入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记者日前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成都市首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请工作已经启动。

  

根据《实施办法》,主要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未来5~10年内将有5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中央 “千人计划”,100名以上入选省“百人计划”。凡入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将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市专项办将颁发《成都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证书》,同时享受“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待遇,并在居留和出入境、特约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特定生活待遇。

  

成都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类型主要分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对各产业园区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进行重点资助。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需根据自身实际,在两种类型中选择其一进行申报,由所在产业园区或所在地区(市)县委组织部预审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后,按程序向成都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进行申报。

  

据悉,本次申报要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人选应全职在蓉工作。其中,“高层次创新人才” 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且签订时间在2010年1月1日之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高层次创业人才”应于2010年 1月1日之后在蓉创办企业,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已纳入中央“千人计划”、四川省“百人计划”且目前已全职在蓉工作的,经申报可直接纳入成都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于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人在学历、年龄等方面可以提出书面破格申请,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以适当放宽。

  

申报条件

  

高层次创新人才

  

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在海外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

  

高层次创业人才

  

一般应取得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2.有自主创业经验,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管或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4.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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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