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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解读:如何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制度环境

2012年01月30日  来源:新华网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制度环境”。落实好这一要求,对推动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充分发挥各类文化人才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是人才工作的基础环节。完善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机制,有利于培养造就和发现识别人才,促进人才脱颖而出。在人才培养开发上,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类培训、分级管理的文化人才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督促检查制度。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向基层人才倾斜,向新型人才、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延伸。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健全完善文化人才挂职锻炼、调研采风、国情考察制度等。在人才评价发现上,要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方式手段,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文化工作特点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完善宣传思想文化党政领导人才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制度。注重业内和社会认可,建立完善文化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办法和标准,建立高层次人才业绩档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建立健全文化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制。加强文化领域职业资格体系建设,逐步实行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加快网站从业人员资质认证体系建设。

  

完善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机制,对科学合理使用人才、激发人才活力十分重要。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建立健全宣传文化单位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方式,推行任期制,建立退出机制,促进人岗相适、用其所长。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行组织选配与市场选聘相结合,健全文化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选任、聘任等方式。注重从基层和工作实践中发现和举荐人才,建立在重大宣传文化活动、重大文化工程和应对突发事件中考察识别人才的机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多渠道吸引海外优秀文化人才。进一步疏通文化领域各类人才之间的交流渠道,广泛吸引财经、金融、法律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文化行业。打破行业、地域、身份、所有制界限,消除体制性、制度性障碍,鼓励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人才向城乡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吸引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基层文化工作。

  

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是充分激发各类文化人才积极性的迫切需要。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规范和完善国有文化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政策,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人才投入机制。制定实施西部地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对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予以重点扶持。研究制定特殊补贴办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给予适当经济补助。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设立国家荣誉制度的要求,抓紧设立国家级文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成就卓著的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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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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