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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诚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2007年12月12日  来源: 
  

    

  陕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44年,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校设有18个院系,两个基础教学部和少数民族预科部,有10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0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0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 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6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一、设岗学科   

  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材料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经济学、民族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对于直接从海外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放宽。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在高水平大学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在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现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学界公认的本领域高级别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聘期三年,聘期内保证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9个月以上。   

讲座教授招聘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自然科学类不得超过5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不得超过60周岁,个别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学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聘期三年,聘期内保证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三、支持方式   

1、特聘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以及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讲座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月1.5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每人每月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为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并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5万元人民币,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适合岗位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提供公寓住房。   

3、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配套经费,3年内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讲座讲授根据工作情况和学科性质另行商议。   

4、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秘书,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   

四、招聘程序   

1、申请人填写《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或《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下载网址:www.cksp.edu.cn),于2008720前发至我校人事处。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请装订成册):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电话、E-Mail)。   

2、学校成立由校内专家组成的初审小组和由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   

3、学校根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和教育部下达的申报限额择优确定人选,并上报教育部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张春梅,吴晋峰   

联系电话:+86-29-85310357 +86-29-85310356   

传 真:+86-29-85310359   

EMailjiaoshike@snn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  邮政编码:710062   

  

 

      2008年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

 

陕西师范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育学科”教授、副教授   

   

  陕西师范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大学之一,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1944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方向,为我国特别是西北地区中学教育发展培养出了大批优秀教师,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现设有18个院(系),两个基础教学部和少数民族预科部,62个本科专业;有10个博士后流动站,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0个。教育科学学院设有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和基础心理学3个博士点,教育学、心理学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为实现 “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水平,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育学科”教授、副教授,诚邀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    

1教育学原理、教育基本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等专业教授、副教授。  

2政治、美术、地理、英语、体育、语文、化学、历史、数学、生物、物理、音乐、舞蹈等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教授、副教授。  

3教育技术学专业教授、副教授。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身体健康,能熟练应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和国际交流;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博的专业知识;教授年龄不超过50岁且已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至少3年;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岁且已担任讲师以上职务至少3年。对教学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拔尖人才可适当放宽要求。  

2、科研条件  

 教授要求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管理能力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梯队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近五年发表5篇以上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两篇在权威期刊发表;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已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课题。  

 副教授要求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科研管理和组织能力,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近五年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权威期刊发表;主持完成过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或正在主持国家级课题。  

3、教学条件  

 教授要求具有5-8年大学本科教学经历并已完整地指导过一届研究生,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独到,教学效果良好。  

 副教授要求具有3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经历,系统承担过1-2门本科生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可以熟练使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  

三、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职责  

1、教学任务  

每年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两门以上,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指导研究生、博士后、进修教师。
  2
、科研任务  

贡献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聘期内主持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3
、社会工作  

承担学科建设任务,发展新的研究方向,进行实验室建设,组织相关学术会议,承担院(系)建设的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  

1、教学任务  

根据教学需要,开设本科生专业课程及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3-5/年;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后,招收硕士研究生2-4/年。指导青年教师。  

2、科研任务  

平均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或三年内出版论著/教材1部。聘期内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骨干参加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3、社会工作  

参与相应专业某一个或几个研究方向的建设工作。  

四、岗位待遇  

1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住房、保险、福利待遇外,还享受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标准面议;拔尖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  

2根据情况给予3-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并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3人事关系调入我校者,提供120-180平方米的校内集资房源,并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规定》给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短期聘任者,提供120-180平方米的校内公寓住房,并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  

4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配偶工作安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解决配偶工作问题,并负责安排子女入托、就读附小、附中。  

5有关政策请访问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nnu.edu.cn  

五、应聘所需材料  

应聘者可通过互联网或邮件向我校人事处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陕西师范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请表》(可从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2附件材料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和外语能力证明等;   

近五年的论著目录和3-5篇(本)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复印件;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教学、科研成果(专利、鉴定、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在国内外担任职务的任职证明。  

3请应聘者于20081231前将上述材料寄送到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应聘材料一般不予退还,需要退还的材料请特别说明。  

招聘程序  

  1学校人事处对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学术鉴定。  

  2初选合格者参加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的考核答辩。来校答辩的国际、国内旅费由我校负担。  

3最终录用人选办理调入手续或签订3-5年的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710062  

  E-mail:jfwu@snnu.edu.cn   jiaoshike@snnu.edu.cn   

  电话:+86-29-85310356  +86-29-8531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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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rystal 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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