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更好适应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纲要。
序 言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人才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富裕幸福、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推动力量。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科学人才观逐步明晰,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总量不断增长,人才效能明显提高,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区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经济发达省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人才总量偏小,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明显不足,产业发展急需的领军人才严重短缺,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等等。
未来十年,是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人才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区之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深化改革、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层次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突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区人才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人才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才贡献率显著提高。全区重点领域的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每万人中拥有人才量居西部省区前列。人才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数量充足。人才资源总量增加到61.02万人,增长60%,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1.4%。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工程、现代交通运输、国际商务、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宣传文化、教育卫生、民族和社会研究、现代社会服务等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能够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结构合理。党政领导中复合型人才数量明显增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专业知识不断丰富更新。专业技术人才门类齐全,能够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优化。人才在地区、行业、产业和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分布趋于适当。人才的年龄、层次等结构形成梯次。少数民族人才和妇女人才比例明显提高。
素质优良。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到17%左右,人才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到85%左右;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38.6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提高到20%左右。人才贡献率提高到26%左右。
环境优化。引导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建立健全符合各类人才特点、有利于各类人才发展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有效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加强人才发展“小环境”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和资金投入,努力营造支持创业、激励创新、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部署
一是实行人才投资优先,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加大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提高人才投资效益。二是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注重人才的理想信念教育,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提升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三是推动人才结构调整,努力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四是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重视培养与引进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统筹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五是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才发展政策措施。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党管人才格局,为人才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进人才发展,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到2015年,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有较大突破,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到2020年,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各项目标全面实现。 二、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
(一)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发展目标: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宁夏,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培养有较大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设不同学科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到2020年,我区科技研发人员总量达到1.9万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1500人左右。
主要举措:探索并推行创新型教育方式,突出培养人才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产学研紧密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特色产业对人才的需求,依托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和有较强研发实力的企业,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高地。推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合作,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和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形成创新人才和后备创新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倡导瞄准前沿、追求真理、团结协作、敢为人先、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
(二)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发展目标: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区,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开发力度。到2020年,在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商贸物流、国际商务、现代农业科技、金融财会、生态环境、城市规划等经济领域新开发急需紧缺人才2万人;在宣传文化、政法、教育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领域新开发急需紧缺人才3万人。
主要举措:加强对各领域人才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调整优化高等院校学科专业设置,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素质能力的培养力度。建设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多形式地开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实施“百人计划”,争取“千人计划”人才项目,拓展和创新我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载体。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造就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到2020年,党政人才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提高到85%以上,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结构更加合理,总量从严控制。
主要举措: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主阵地作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继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在基层生产一线和急难险重环境中培养锻炼选拔干部。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实施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继续深化党政干部交流工作,不断扩大聘任制适用范围。促进少数民族干部的健康成长,继续加大培养选拔力度。重视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建立覆盖全面、渠道畅通、反馈及时的干部监督网络。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为核心,以大中型骨干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才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重视少数民族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到2015年达到3.11万人;到2020年达到3.16万人,努力培养国内同行业知名企业家。
主要举措: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分类培养计划,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逐步实行契约化管理。不断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少数民族企业家培养计划,发挥他们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到2015年达到21.77万人;到2020年达到25.24万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更趋合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数量不断增长,素质不断提高。
主要举措:围绕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模,加大培养力度。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制定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国际交流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引导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有序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分布。完善国务院特殊津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313”人才工程人选评选制度和管理办法,强化考核激励,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实施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大力实施人才素质全面提升工程。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等激励办法,不断改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重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4.高技能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以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建设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总量到2015年达到6.54万人;到2020年达到8.75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2万人左右。
主要举措: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依托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一批专业技能实训基地,依托重点职业院校(职教中心)建成1个自治区职业教育公共实验实训基地、五个市各建成1个综合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和订单式培养。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办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推广名师带徒制度,强化岗位培训,促进职工岗位成才。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投入机制,努力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和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增收、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到2015年达到13.93万人;到2020年达到18.57万人,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每个行政村主要特色产业要有多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致富能手。
主要举措:开展大规模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各类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和各类职业学校主渠道作用,构建和完善开放型、多功能、多元化的农村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加快培养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不断拓宽培训渠道,重点培养一批县级种植养殖和科研开发骨干型实用人才、乡级农村科技推广带头人、村级土专家、田秀才、致富能手、民间艺人和乡村医生。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和等级认定制度建设。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地位。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到2015年达到1.5万人,争取有500名左右的社会工作人员取得国家初中高级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到2020年达到2万人,争取有3000名左右的社会工作人员取得国家初中高级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主要举措: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批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和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和谐发展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使用新路子,加快推进载体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管理,加快制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创新和完善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改革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1.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
目标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环境吸引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高度重视人才开发工作,亲自抓,带头抓,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形成共同抓人才队伍建设的格局,努力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
主要任务:制定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健全各级党委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实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发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能,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强化各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密切联系人才的作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广大社会组织直接聚集服务人才的作用和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2.改进人才管理方式
目标要求: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深化和完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主要任务:健全和完善人才发展政策法规,取消不利于人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减少和规范人才流动和使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创新人才发展的工作机制
1.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目标要求:坚持以现代化建设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重点培养创新型人才,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使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基本适应人才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继续教育,努力形成学习型社会。
主要任务: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开发全过程,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道德水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努力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南部山区优质高中教育,办好六盘山高级中学、育才中学等优质学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不断优化高等院校的学科专业设置,支持特色学科和品牌专业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点扶持发展民族教育,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推进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每年向南部山区和农村地区招聘一定数量的特岗教师。推进人才终身教育,支持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层次。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科学文化基地的资源和功能,为不同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有计划地组织各类人才通过进修研修、考察培训、挂职锻炼、出国深造等多种方式提高能力和水平。
2.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目标要求: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把评价人才和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主要任务:建立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和各类人才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分行业制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依法严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提高社会化程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机制。健全社会化举才荐才机制。
3.选人用人机制
目标要求:不断探索各类人才选拔的新形式新方法,提高人才选拔民主化程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使各类人才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积极探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制度,健全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制度。深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主要任务:努力创新党政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努力扩大干部提名民主化程度。逐步扩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票决制的适用范围。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依法实行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和引咎辞职等制度,加快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组织选拔、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用人制度。
4.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目标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大力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推动产业和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按照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要求,制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政策措施,形成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多位一体的人才服务平台。整合人才市场资源,积极推进人才市场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加强对人才配置的宏观调控,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畅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相互流动渠道,鼓励引导人才向企业、山区、基层和农村流动,促进科技人才向企业聚集,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人才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合理流动的户籍管理服务机制。
5.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目标要求: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结合、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整合奖励项目,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国家、社会、单位和个人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稳步推进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探索对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试行协议工资和年薪制度,允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创新创业人才进行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大力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收入分配政策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让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养老医疗保险制度,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为其人才建立个人储蓄性保险。加快福利制度改革,不断改善各类人才的生活待遇。建立关键岗位人才和领军人才安全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人才安全预警和防范机制。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实施人才发展优先保证的投入政策
各级政府要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投入结构,较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提高投资效益。自治区本级财政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重大人才项目专项资金,各市、县(区)政府也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人才重大项目的实施。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应安排部分经费用于人才培训。研究制定财政税收、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渠道进行人才投入。适当调整财政税收政策,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提取比例。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不同的人才资助或发展基金。到2020年,人力资本的投入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由现在的13.9%提高到16%左右。在重大项目建设上,重视依托项目吸引区外力量进行人才发展投入。
(二)实施人才向重点领域和基层流动的引导政策
对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围绕我区能源化工、新材料研发、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及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特色医药、文化产业、回族特色产业、民族民俗研究、西夏研究等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学科,在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实施、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等政策上予以倾斜。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公职人员到基层服务和到条件差、困难大、任务重的地方锻炼的派遣和轮调制度。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从事扶贫开发的“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见习医生计划”“乡镇卫生院招聘职业医师计划”等,不断完善选派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创新培养形式,增强实际效果,逐步扩大选派规模。
(三)实施具有区域特色的人才发展政策
适应沿黄城市带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需要,集中建设以银川市等沿黄城市为中心的人才核心区,增强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集聚效应,提升人才环境吸引能力,带动辐射周边地区。支持银川市创新人才政策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更具活力的人才政策,鼓励区域中心城市在人事制度改革、稳定及引进人才政策方面大胆创新。支持银川市引进科研成果、专利产业化项目和重点技术项目,加快重点园区建设,构筑人才载体优势,带动国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银川创业。支持中南部地区制定特殊政策大力培养引进人才。不断加大对中南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围绕当地现代农业、畜牧业、水资源保护利用、特色旅游、文化艺术等,建立高层次人才优待办法。支持培养本土人才,稳定现有人才,吸引外来人才。制定高层次人才创业优惠政策,在科研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
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四)实施稳定与用好人才的关爱政策
完善在宁夏工作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自治区“313”人才工程人选津贴发放办法。逐步提高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标准。建立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位津贴制度。定期选送优秀人才到区内外开展学术休假和健康疗养。制定和完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待证制度,实行高层次人才就医体检优先安排等优惠政策。建立离退休专家项目咨询论证制度。按照德才兼备、面向山区和基层的原则,对在基层和山区工作一定时间并作出显著成绩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
(五)实施人才创业创新的扶持政策
创造宽松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对高层次人才领办和创办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制定以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作为资本参股和参与分配的办法。制定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制度。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实行科技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审批、注册优惠政策。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各项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畅通自主创业渠道。扩大小额贷款担保范围,将自主创业毕业生纳入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制度范围。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继续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的基地建设,创建创业服务网络,探索多种组织形式,为人才创业提供服务。
(六)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
完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配套政策,完善吸引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政策体系,为来宁创业、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身份确认、就业推荐、企业注册、人事代理、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和项目启动经费。建立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积极开展柔性引进工作。实施促进归国留学人员来宁创业发展的办法,支持鼓励留学人员来宁创业服务。完善人才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拓宽合作渠道和范围,加强与周边省区的人才交流,积极发展与发达省区的人才交流和人才合作项目。
(七)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各级政府的人才工作总体规划。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府在实施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等政策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社会化考评办法。鼓励和引导其参与人才资源开发。促进其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人才和项目合作。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创新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就业。
五、人才发展重点工程项目
(一)领军人才支撑计划。围绕自治区“五优一新”产业发展,优先支持国家和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自治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努力培养和吸引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全区相对优势的科研领域设立领军人才实验室,争取到2015年建成10个左右,到2020年建成20个左右。瞄准国际国内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能力和水平的青年领军人才。
(二)千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原则,结合自治区重大项目工程、优势特色产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需要,每年从国内外引进100名左右高层次优秀人才,其中包括“百人计划”,到202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200名左右。重点引进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业、农产品加工及现代农业、现代商贸物流、人文社科和教育、医疗卫生方面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对象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主持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973”“863”项目主持人、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等我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考虑带项目、带课题、带实验室的优秀人才。
(三)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高地建设计划。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医疗机构、经济开发区等优势特色功能区、产业项目和重点学科,确定人才开发重点,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高地,逐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高地的管理办法、强化动态管理和考核机制,整合优化经费资助办法。到2020年建成100个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高地,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和后备领军人才,制定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资助、培养、激励和保障措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高地凝聚、培养人才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四)人才素质全面提升计划。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每年重点培养和支持120名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需要,加大对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实施“牵手工程”。努力提高我区中小学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批知名校长;着力培育优势医学特色专业,选派医疗卫生年轻骨干到东部发达省区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努力培养一批我区特色优势专科知名医疗卫生人才,大力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水平。实施“215”企业之星人才培养工程。通过重点支持、资助培养、挂职锻炼、出国深造等方式,着力培育20名左右全国同行业知名的企业家,培育100名全区知名的优秀企业家,培育500名地方年轻企业家。实施“113”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到2020年,新培养1000名高级技师、10000名技师、30000名高级工。实施“412培训带动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十百千工程”和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训不少于400名县一级、1000名乡一级、2000名村一级实用人才,每年培养100名左右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到2020年,每个村培养数十名实用人才,每个乡镇培养数百名实用人才,每个县培养千名实用人才。实施社会工作人才职业能力提升工程。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累计不低于3个月时间的专业培训,实现所有在社会工作岗位就业的人员,都系统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或取得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实施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培养一批文学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知名人才,跟踪培养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使其成为人文社科方面的后备军。实施“基层之光”人才培养工程。每年从各市、县(区)选派一批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到区直高校、重点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研修,其中少数民族研修人员应该占有一定比例,为地方和基层培养一大批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热爱基层的青年骨干人才。实施“阿语人才”培养工程。立足开发区内资源,依托“中阿经贸论坛”等国际国内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大力培养阿语人才,办好阿语翻译和志愿者培训班,鼓励和支持阿语人才进修研修和学历提升,努力打造“阿语人才”品牌。
(五)“专家服务团”计划和“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专家服务团”计划的意见》。自治区每年选派300名左右的高级专家,组建重点行业和市、县(区)专家服务团,到基层进行技术咨询、科技攻关、项目论证、人才培养。不断完善“科技特派员”创业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在鼓励高层次创新科技人才深入基层一线创业和服务、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创新科技特派员队伍的培训机制和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提升科技特派员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到2020年,全区科技特派员队伍每年稳定在3000名左右,并在科技特派员队伍中至少培养出50名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六)未来人才储备计划。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主体,积极创造条件,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后备人才,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青年后备人才,到国内外重点大学深造、到基层挂职,进行重点培养,使其尽快成长并发挥作用。研究制定未来人才储备管理办法,确保后备人才队伍既有一定规模和数量,又具备相应的思想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自治区人才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自治区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建立《自治区人才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因地制宜编制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以及重点领域的人才发展规划和任务分工安排,完善人才规划体系,认真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人才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宣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建立人才资源统计和定期发布制度,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进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培训措施,不断提高人才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自治区人才规划纲要》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名词解释
1.人才资源总量:指党政人才资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高技能人才资源、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和社会工作人才资源数量之和。
2.党政人才: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指在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党群工作者。
4.专业技术人才:指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没有专业技术职称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5.高技能人才:指在生产或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有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包括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
6.农村实用人才: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劳动者,包括生产型人员、经营型人员、技能带动型人员、科技服务型人员、社会服务型人员。
7.社会工作人才:是指经过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教育、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在特定机构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和暂未取得职业资格、暂未登记注册、但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包括正式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和志愿者(义工)。
8.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指技能劳动者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数量之和所占比例。技能人才指在生产或服务一线从事技能操作的人员,也称为技能劳动者。
9.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指20-59岁人口中接受过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数所占比例。
10.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指每万劳动力中R&D(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数。
11.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是指以劳动者的质量或其拥有的技术、知识、工作能力所表现出来的资本。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两者共同构成国民财富。人力资本投资是指全社会教育支出、卫生支出和R&D(研究与试验发展)支出之和。
12.人才贡献率:即人才资本贡献率。人才资本就是体现在人才本身和社会经济效益上以人才的数量、质量和知识水平、创新能力特别是创造性劳动成果及对人类较大贡献所表现出来的价值。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是指人才资本作为经济运行中的核心投入要素,通过其自身形成的递增收益和产生的外部溢出效应,对经济总产出所作出的贡献份额,通俗地讲就是人才贡献率。
13.人力资源总量:人力资源即劳动力资源,指劳动年龄人口。人力资源总量在我国统计实践中是指16岁及以上人口总数。
14.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比例:指党政人才资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高技能人才资源、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和社会工作人才资源数量之和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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