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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入乡必须随俗

2015年06月09日  来源:神州学人 
  

文/杨昌军 绘/鲸鱼先生

有些时候,一个在国内不以为然的习惯,在国外会不知不觉让你引火烧身……

每个海外留学生,既是家庭的宠儿,也是国家的人材;既背负着家庭的重托,也寄托着民族的希望,还承载着自身的梦想。可是总有些人,兴冲冲地来,气呼呼地回,甚至根本就回不去了。就笔者对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的观察,问题在于他们入乡了,却没随俗,被美国社会OUT了。
 
祸从口出
 

都知道美国是个民主国家,民众具有充分的言论自由,甚至可以天天骂总统,水平高的还把你请到电视台继续骂。殊不知即便如此,言论自由也不是绝对的。一些中国留学生口无遮栏,结果却因言获罪。


我的一位住在休斯敦的华人朋友平姨最近焦头烂额,一直在休斯敦与洛杉矶间飞来飞去地忙于救火。她一个亲戚的儿子在加州大学读书,走路时不小心把脚摔伤了,女友心疼地劝他去治疗。他大吼大叫,还一掌把她推倒在地。很快,两人被带到警察局,尽管女友极力否认受到暴力侵扰,警察还是决定起诉他。原来是他们吵架时被邻居老外听见了,以为男的在欺负女的,报了警,并甘当目击证人。最后花了大笔钱请律师,只落得个保释,还是受到了起诉,难逃牢狱之灾。洋书读不成,洋牢却得先坐上。

中国人发飙什么狠话都敢放,“老子下你的胳膊,下你的腿。”“老子宰了你!”“砍死你!”在中国可以“你辱骂了我,我一笑而过”,如果如此这般地在美国街头过嘴瘾,极有可能引火烧身。老美听见了会立马报警,警察甚至会以预谋杀人起诉你。这可不是轻罪!而即便是摆脱杀人之嫌也会落得威胁之罪,最轻也会判你不得接近威胁对象,哪怕你们曾经是情人。而你若置判决不顾,硬要接近,就会构成新的妨碍司法罪。

跟老外交流的时候,歧视性的玩笑千万开不得,再好的朋友都可能立马翻脸。人家一报警,你又得吃官司,轻者赔一大摞钱,重者落上个歧视的罪名。如“黑鬼、残废、肥猪、臭三八”等等。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合,千万不要开公共安全的玩笑。如“放把火烧了、拿枪来扫、开车撞死你、老子把你炸塌、扔个炸弹给你”等等。吃过“911”亏的老美都不会含糊,抢着举报,警察更会如临大敌地出动。在洛杉矶国际机场安检入口处就挂有“请勿开玩笑”的提示牌,大概他们也是吃过了太多“狼来了”的苦头。
 
都是“毛病”惹的祸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传统,很多你习惯的事人家并不习惯,甚至会被认为是犯罪。所以走一山就得唱一山的歌。

一个在洛杉矶的访问学者开车在路口等红绿灯时,点着香烟美美吸上了。被警察撞上,吃了一张650美元的罚单。原来他后排还坐着一个不满18岁的儿子,加州法律规定当车上有不满18岁的孩子时不得吸烟。而在麻州高速路上开车,你若向窗外丢杂物或烟蒂,则会被罚款500美元,也是十分昂贵的。

还有一个坏毛病,如果不改则性命攸关。那就是一旦被警察查上了就辩解甚至争吵。在美国可千万别跟警察玩,连老美自己也无奈地表示:警察打死人可是不偿命的,即使打错了,坐牢的也很少,哪怕你到白宫喊冤都不行。本来嘛,美国是个枪支泛滥的国家,警察不先发制人自身就难保,又何以保百姓?所以,美国警察不但警惕性高,而且受的训练就是见人就摸枪,一动就开枪,开枪必打死。我问过美国的警官和教授,他们都点头认账。

有一个访问学者在行驶时被警察拦停了,一个警察走近他的车窗,一手摸着腰间的枪,一手指着他发命令。该学者也不管人家说什么,赶快低头伸手去口袋里找驾照。警察顿时吼叫起来,枪已抵着了他的脑门。学者情急之下,举起了双手,作了投降状。警察让他走出来,拍拍他的身子,排除了险情,不觉大笑起来。后来还是对他的超速开了个50美元的罚单,算是友好的了。笔者虽为警察,却也有过类似的惊险,只是还没险到他的地步。皆因一遇警察就慌神,所以坏毛病就出来了。


根据美国警察的说法,万一摊上了美国警察,如果是在车上,你一定两手放在方向盘上别动,等候按他的命令行事;如果站在地上,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举起双手。这样才可以立即解除警察的警觉,使他们放松下来,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如果你硬是死要泱泱大国的面子,不肯乖乖就范,后果可能就是活受罪了。其实这并不是我们丢份,反而显得我们光明磊落无私无畏。还有一种恰恰相反的情况,就是马上拿出一把钱向警察塞去,这更要不得。因为这本身就构成了贿赂罪,会被直接拎上法庭,偷鸡不着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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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K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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