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 出台意见加强留学人员 回国服务体系建设 据《人民日报》消息,日前,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对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作出规定。 《意见》提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政策,着力在入出境、居留、户籍管理、社会保险、计划生育、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生活待遇,以及职业资格、项目申请、经费资助、收入分配、税收、表彰奖励、知识产权保护、创办企业、投融资等工作条件方面创新完善有关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回国工作、回国创业、为国服务”三位一体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政策体系。二是推进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网络建设,提出通过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实现海内外服务网络的有效衔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互配合、上下互动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网络,共同推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三是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先进网络技术加强留学人才信息系统建设,构建面向社会和广大留学人员的留学回国工作信息平台,促进留学人才、项目、政策、资金等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四是建立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包括留学人才回国服务的市场运行机制,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和工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等。 根据《意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各项政策,为他们回国工作、创业和为国服务提供便利和支持。二是开展就业指导,通过各种方式帮助留学人员熟悉国情,加深对国内单位的了解,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充分就业。三是支持回国创业,落实各项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措施,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捷服务。四是吸引为国服务,组织办好多种形式的留学人才和项目交流会、成果展示会、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团等活动,支持鼓励留学人员以各种适当形式参与祖国建设。 北京上海 将定落户政策 鼓励留学人员归国创业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根据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北京、上海等地将制定对非在本地注销户口或原籍不在本地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政策。 《意见》中明确,经本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后,可在创业地或其本人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也可在其本人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应当结合本地对人才的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受能力,制定对非在本地注销户口或原籍不在本地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政策。 烟台 将引进150名留学人员 创办企业30家以上 据《齐鲁晚报》消息,日前,记者获悉,烟台今年将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000人。 据了解,烟台人才总量虽然不少,但高层次人才严重不足,预计到2015年,烟台市高层次人才缺口将超过3万人。 据悉,烟台将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外500强企业、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实施人才、技术和项目一体化引进;继续加强与中科院、高校的合作,聘请专家来烟共建省市级研发中心和试验室,探索建立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 另外,烟台还将筛选确定50个高层次人才载体,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在2011年内引进博士、硕士等各类高层次人才2000人,“双百计划”人才40人;引进150名留学人员来烟创业发展,新创办企业30家以上;引进海洋经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高层次外国专家180人以上。 河南 每年将引进500名以上海归人才 据《大河报》消息,去年9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河南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近日,省政府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的政府报告出台。 报告指出,河南省将加大对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和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对企业新建的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给予补助,对新获得国家级称号的研发机构给予100~200万元的配套经费支持。 加大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省属科研院所引进的博士等高层次科技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对评选出的科技创新杰出青年、杰出人才和中原学者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50万元、6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对引进和新当选的院士,每人给予100万元科研经费和20万元购车补助,年薪不低于20万元。 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强省院合作专项资金管理,设立中科院成果转化中心专项资金,支持中央科研院所与省企事业单位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加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力度。实施“811人才工程”,力争到2020年,在高新技术、创新技术开发、基础应用研究方面及对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优势学科领域,选拔培养80名左右45岁以下的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左右45岁以下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0名左右40岁以下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智工程。一是实施“海外高层次专家引智”计划。在全球范围内引进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著名企业的高级职业经理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二是实施“海外留学人员中原回归”计划。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专项资金,每年引进硕士、博士以上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500名以上。开辟引进海外人才的绿色通道,为留学人员来豫就业、创业和服务提供优惠政策。提高留学人员科研资助资金额度,扩大科研资助范围并加大资助力度,为留学人员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启动资金和项目扶持。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力争到2020年留学人员创业园由现在的3个增加到12个。多渠道筹措留学人员中原创业专项资金。 南京浦口 出台5项政策吸引人才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近日,南京浦口区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加速推进浦口“十二五”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强调人才引进方面的政策支持,并配套出台了5项海内外人才引进政策。 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资金。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区发展的海内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急需人才,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给予50~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设立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站资助资金。鼓励企业自主引进人才,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对区内建成国际级或省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资金扶持。 设立“三创领军人才”专项资金。对在区内设立科技型生产经营公司的领军人才提供2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实验仪器设备等基础建设。 设立技术人才培训奖励资金。 建立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体系。如每年建设10万平方米高级人才公寓,以优惠或免费形式提供给人才;帮助企业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家属工作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为高层次人才在职称申报、社保办理、工商注册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等。 浙江 海外人才可拿浙江“红卡” 创业买房子女入学享便捷 据“浙江在线”消息,近日,浙江省发布《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以支持和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浙创业创新为出发点,最大限度为海外引进人才解除后顾之忧,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由于这种居住证为红色,因此也被称作“红卡”。 目前,浙江省有关部门正抓紧制定浙江“红卡”制度的落实细则,“红卡”发放对象主要是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连续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在浙江省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职务、或从事自主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持有“红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仅在学术研究、创办企业等方面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在生活方面,比如购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与本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 中国国籍留学归国持证人可按规定办理在省内落户并取得公民身份证,外籍持证人可凭《居住证》并按有关规定在原签证有效期到期前7日内办理相应期限的多次往返签证或居留许可,并在申请永久居留证等方面获得相应便利。 持证人可以优先享受当地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外籍持证人可按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可按规定在本省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离开本省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或提取手续。持证人可以按规定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宁波 启动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 3年储备3000海外人才 据《钱江晚报》消息,日前,宁波市发布消息,今年起,宁波将启动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3年内,宁波力争面向海内外储备万名高层次人才,每年通过储备正式引进高层次人才500名。 据了解,万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国内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人才7000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海外工程师3000名。 企事业单位通过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正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后凭连续4个月工资单及个人所得税单,宁波市人事局在年内按人均3000元对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补贴。 据悉,宁波还将建设高层次人才储备库。今年3月,由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的意见》,宁波3年内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 近期,宁波市将在中国宁波人才网中建立“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频道,今后每年12月初,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向当地或下属用人单位征集汇总次年度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宁波市在次年1月底编制完成《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目录》。 宁海 出台海外引才鼓励政策 吸引高层次人才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近日,浙江宁海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高层次创新型、紧缺型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海外人才引进项目。 据介绍,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海创新创业,对列入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的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对“海外工程师”项目实行年薪资助,资助金额按支付给“海外工程师”本人的年薪高低,分50~70万元、70~90万元、90~120万元、120~150万元、150万元及以上等5个区间,在市财政分别按每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的基础上,县财政按市财政资助标准提供等额的配套资助。 广州 建设中新知识城 5年将引百名海内外领军人才 据《羊城晚报》消息,近日,广州市研究解决进一步加快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工作,提出力争5年内引进100名领军人才。通过实施“一年起好步、三年成框架、五年大发展”的建设计划,今年内,中新知识城要初见成效,把知识城打造成为广州东部山水新城核心区,成为生态宜居城市的新样板。 广州市要按照知识城人才要有高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高端人才政策体系,着力把知识城发展成为“人才特区”。构建有利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人才服务体系,特别是建设高档次的人才公寓,为人才创新创业搭好舞台。把握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面向全球招揽高端人才,努力引进更多的优秀留学生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快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力争5年内引进100名领军人才、1000名科技骨干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10000名高技能人才,为知识城开发建设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 深圳 再出新政引进海外人才 个人最高补贴150万元 据《南方日报》消息,近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以及5个配套文件正式颁布实施,纳入“孔雀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80~150万元的奖励补贴及居留和出入境、落户等特定待遇,而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将给予最高8000万元的专项资助。 据介绍,“孔雀计划”提出了深圳未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5511”总体目标:从今年开始,在未来5年,重点引进并支持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业创新,吸引带动10000名以上各类海外人才来深工作。 《意见》明确了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采取认定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认定标准按企业技术与创业创新类、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类、文化艺术与体育3个领域分设,分别认定A、B、C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和80万元的奖励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项目,采取评审的方式确认。 根据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入选“孔雀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奖还可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待遇政策。深圳市政府将在创业资助、项目研发资助、成果转化资助、政策配套资助等方面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8000万元的专项资助。 东莞 首提“人才东莞”战略 将投50亿元全球揽才 据《东莞日报》消息,近日,《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4份人才新政发布,首提实施“人才东莞”战略,设立50亿元专项资金,启动“十百千万人才计划”。 据介绍,这4份文件,详细描绘了未来人才工作的目标:从今年起连续5年投入50亿元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寄望于2015年把东莞建设成为“人才向往之地”,2020年建设成为“人才集聚之地”;2020年人才总量达204万人;用10年时间引进50个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200名带动新兴学科的领军人才,200名掌握核心技术的紧缺人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500名优秀留学人员来莞创新创业;培育1000名“东莞千人计划”人才;对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一次给予最高1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从今年开始每2年评选一次,设立“莞邑人才功勋奖”2名,每名奖励500万元。 在重点开发紧缺人才方面,到2020年,商贸物流、金融、会展、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产业领域引进急需的一大批专门人才;以太阳能光伏、电动汽车、高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创新引领,每年择优扶持5~10个重大科技项目,加快产业化步伐。 争取10年内吸引200家研发机构,创建1~2家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3家省级以上创业服务中心,培育10家市级以上重大公共技术平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西安 今年将重点扶持 千名科技人才百名海归创业 据《西安晚报》消息,日前,记者获悉,按照西安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今年西安市将扶持1000名科技人才创业。其中,特别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扶持100名归国留学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创业。 西安市从去年开始实施“双千人才创新创业引导行动”,每年支持1000名科技特派员参与到企业技术创新,引导1000名科技人员开展创业行动。按照《意见》,西安市将给予科技人才创新创业20~40万元资助,两院院士创业给予100万元资助。 昆明 出台海外引才一揽子政策 海归最高将资助百万元 据《昆明日报》消息,日前,作为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的“两翼”:“三五工程”和“551计划”正式启动。引进人才最高将获得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30万元安家费及其他优惠待遇。 据介绍,“三五工程”即昆明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程:计划5年内,在重点创新创业项目、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学科领域引进5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其中集聚5名左右在重点产业国内领先、达到国际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要求至少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累计有不少于24个月的海外工作经历,引进后每年为昆明服务或在昆工作累计不少于6个月。 对引进人才,昆明市将给予一系列创业扶持和创新扶持。创业扶持中,A类项目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B类项目由市财政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C类项目由市财政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创新扶持将由市财政给予创新人才或创新团队5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研发经费资助。并给予海外高层次人才人均3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生活住房,协议期内免收租金,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健、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和永久居留或多次往返签证等相关政策待遇;优先列入市科技部门重点扶持项目,优先安排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据了解,同时启动的还有“551计划”:计划5年内,昆明将引进50个创新人才项目、扶持自主创办创新型企业10个。 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都市型现代农业、光电子、信息、物联网、生物医药、金融管理、企业经营、新材料等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或团队将是本计划引进的重点。经确认后的创新人才项目,昆明市将无偿资助用人单位不超过50万元的创新研发启动资金,创新成果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鉴定后,再给予研发人员团队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项目主要研发人员可视同昆明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补助和租房补助。引进人才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创办企业且在昆明市纳税的,经过评审,给予自主创业者3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创办企业产业化运作后,3年以内按照应缴税额的10~20%由同级政府奖励给自主创办企业引进人才。引进人才自主创办的企业可享受不超过200万元额度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引进人才自主创办的创新型企业还可获得财政返还奖励政策。 据悉,目前,详细的引才计划和要求已发布。有意者可留意《昆明日报》4月11日的公告。符合基本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通过自荐、互荐的方式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或通过学会、协会、联谊会、校友会等社会团体及国内外各类组织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或登录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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