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底实施国家“千人计划”以来,截至目前“千人计划”共引进人才825名,组织申报5批。为了更好地做好“千人计划”相关工作,将延揽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推向新的高潮,近日中组部出台第六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 据悉,第六批“千人计划”可申报以下项目: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2.创业人才项目;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4.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其中,“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为新增项目。 在申报要求上,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其申报人须2010年7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青年千人计划”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要求其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青年千人计划”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申报材料可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千人计划”短期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的短期项目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中央财政对于“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的人才将给予每人50万元的补助,同时,还会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在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工作的,经由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转为“长期项目”的,国家将再为其发放50万元补助。 (来源:千人计划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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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KY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