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 将完善留学人员 出入境、居留落户等政策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上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 2010年上半年,人社部完成2010年度“千人计划”创业平台评审工作,举办首届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培训班,实施全国首届留学人员为国服务“赤子计划”。 下一步,人社部将制定印发《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和《关于构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的意见》,完善留学人员出入境、居留、落户等政策措施。 央企 5年引进500名 “千人计划”海外人才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在近日举行的中央企业人才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近日说,力争用5年时间,建设50家左右国家级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进500名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据介绍,目前,中央国有企业已引进海外人才近400名,其中92人已列入国家“千人计划”,成为国家特聘专家。这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专业特长正在得到有效发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领军作用逐步显现。 中央已经批准23家中央企业建设人才基地,基地既集中了大飞机、智能电网等一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又集中了低碳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体现了新一轮世界科技变革的潮流,代表了中国科技发展的未来。这对中国实现自主创新能力的跨越式提升、赢得经济持续发展的主动权,将起到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据透露,央企今年将继续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央企高管。这是历年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职位最多的一次。希望到2020年,中央企业能重点培养造就100名左右战略企业家。 中国农科院 将大力引进海外青年人才 据“人民网”消息,近日,中国农科院举行人才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位专家的意见与对策建议,共商中国农科院人才发展大计。 据介绍,中国农科院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千人计划”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利用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有利时机,用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10名“千人计划”人才,打破常规,提高效率,以超常的举措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院工作创造宽松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为他们搭建创新创业的舞台。 二是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用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50名左右海外杰出人才,加大扶持力度,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是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用好用活人才。进一步挖掘“杰出人才工程”在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上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胆探索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不拘一格选拔任用人才,积极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才成长提供宽松环境。 据悉,“十五”以来特别是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中国农科院通过实施“杰出人才工程”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引进、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取得了一大批世界领先的科技成果。 北京 海归在京创业 可申请10万元政府资助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记者近日从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获悉,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1年以上并于近期回国的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在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将可获得政府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资金。 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评审工作每季度评审一次。留学人员可向所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器、科技园等服务机构提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组织评审。申报人本人需在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时到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 上海 海外专家人才回沪可直接落户 享12项特定生活待遇 据《劳动报》消息,近日,上海出台《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在沪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专家,包括中央在沪机构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可享受12项的特定生活待遇。 据了解,《实施意见》规定的12项特定生活待遇为: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资助、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配偶安置、薪酬、通关、子女就学和优化服务。为了落实配套政策,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设立了“千人计划”人才服务专窗,并确定专人,为引进人才提供“一口受理、一站办结”,快速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在12项特定生活待遇中,“落户”一项为归国专家提供了十分优惠的政策: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引进人才及其随归、随迁的配偶、子女,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落户上海。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按规定优先为其本人及其随归、随迁的配偶、子女办理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上海手续。 此外,为方便外籍专家来沪,在居留和出入境方面,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在受理申请的50天内为其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住房问题成为引进人才的一道“坎”,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专家,愿意购房的,可参照本市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用商品房一套,单位可给予资金资助。未买自用房的,单位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住房供其使用。自己租房的,单位为其提供租房补贴。 此外,市、区财政以及单位共同给予引进人才每人100万人民币的配套资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配套资金中的50%与工作业绩挂钩,50%用于改善生活。来沪时取得的一次性补助和本市给予的配套补助,均视同市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以内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规定也明确了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在海外的收入水平,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理薪酬,引进人才的薪酬可不受国内薪酬体系的限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还可参加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其无业配偶子女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规定享受医疗和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单位为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引进人才的配偶由单位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辽宁 10年内引进3000名 海外高层次外国专家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据日前制定的《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为适应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培养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辽宁将实施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程,到2020年,通过团队形式引进海外高层次外国专家3000人。 据了解,《规划》称,着眼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辽宁每年从海外引进100个研发团队,开发100个达到世界前沿技术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并能够形成产业化的工业新产品。 按照《规划》,辽宁用10年左右的时间,重点引进50个由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的科学家、知名专家或学者担任领军人物的研发团队,引进100个拥有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高级职务科研人员的研发团队,引进200个拥有在国外重大科技专项或工程建设中执行过重要任务的高级技术人才的研发团队。每个海外研发团队原则上由不少于3名外国专家组成。 到2020年,通过团队形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外国专家达到3000人,培养3000名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逐步确立辽宁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人才优势地位,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创造一批自有品牌、制定一批行业标准,全面提升辽宁的产业核心竞争力。 《规划》指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辽宁工作、创业或开展技术咨询活动,将在税收、保险、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参加院士评选和政府奖励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如对入选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海外人才,每人给予20~5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 山西 86家单位急招 563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据“山西新闻网”消息,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86家单位急招563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农业大学急需煤科学、矿业、水利、理学、车辆工程、动物医学、环境科学等方面高层次人才,要求具有博士以上学历,一般在55岁以下。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急需冶金、制造、齿轮、机械制造等方面高层次人才,一般要求本科以上学历、40岁左右。 另外,长治市、晋城市、朔州市、临汾市等多个单位也急招多种高层次人才。详情可通过山西人才工作网 (www.sx-talents.gov.cn)查询。 苏州 推出“1010工程” 引进“千人计划”高端人才 据《光明日报》消息,日前,苏州正式推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1010工程”,即用10年时间,每年从海外引进10名达到国家“千人计划”层次的尖端人才,100名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的5年内,苏州将投入30亿元,为回国人员提供安家补贴、薪酬补贴、培训资助等,引进、培育并重点支持10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型产业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员,1万名重点产业紧缺创新人才,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据介绍,“1010工程”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县级市、区相关引才政策外,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将享受5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给予100~4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等政策扶持。 苏州 推“海外人才居住证” 留学人才可享市民待遇 据《新华日报》,近日,《苏州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据了解,目前,在苏州创业和工作的海外留学人才有5000多人,符合条件者都可申领“居住证”。该证集身份证、人才证功能于一身,持有人在社保、购房、申领驾照、申请专利、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同时可获得创新创业政策扶持。 无锡 再向海内外人才“抛绣球” 3年将引百名“海智” 据《新华日报》消息,继“530”计划、“无锡千人计划”之后,无锡近日再次面向全球发出“人才征集令”——“3100”计划。从今年起,市属国有企业将用3年时间,引进1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发展急需和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高级管理人才。 无锡市属国有企业近年来成为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主力军。新推出的“3100”计划,将重点引进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学成后在海外或世界500强公司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到海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跨国企业工作或学习2年以上,在无锡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拥有关键技术或先进管理经验,能够带动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类人才。对于国企引进的这些关键人才,相关的配套政策已初露端倪,无锡市将探索建立以担保为核心的创投企业股权交易机制,届时,将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开通股权融资担保绿色通道,优先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浙江 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成立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近日,浙江(杭州)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在余杭创新基地正式成立。《鼓励和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驻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也正式发布,对海创园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条件、鼓励政策等作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海创园”具有3方面特点和优势。一是打造一流高新产业集群。按照“属地政府建园区、企业投资办平台、条块政策做支撑”的开发模式,针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境资源、现代服务、高教科研等6大重点创新创业产业准入门类,海创园将集中政策、资金、人才、市场、管理、政府等各种资源,制订研发机构补助、科技孵化器补助、产业化项目补助、投融资支持和人才服务等全方位政策体系,形成集全省扶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和海创园个性化优势政策于一体的创新创业价值洼地,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多层次、多角度的创业服务。 二是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省市有关部门和入园企业将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积极推介海创园的政策环境,多渠道招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力争5年内集聚一大批在业内影响较大、居世界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的科学家领衔、涵盖各层次科技管理服务高级人才的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努力成为按全新机制运行的人才改革发展试验区和国内一流的人才创新基地。将海创园打造成一个立足余杭、服务全省、面向全国,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业态和产业品牌。 三是出台海外人才扶持优惠政策。为鼓励海创园发展,杭州市政府专门出台了《鼓励和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驻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根据《意见》,对于获国家或省级奖励的高新技术研发成果,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入驻海创园孵化器的科技企业,第1年租金全额补助,第2年至第3年补助房屋租金的7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领军人才最高可给予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并对他们的子女就学、职称评定,保险医疗待遇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免除后顾之忧。 浙江 支持海外人才创业 20条政策落实创业服务 据《人民政协报》消息,日前,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浙江工商部门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发展的20条政策正式出台。 据了解,20条政策就园区内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时降低准入门槛、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品牌保护、提供政策指导、落实服务措施等五个方面作了详细的安排。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园区创业注册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软件与创意、服务与中介等六大重点创新创业产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如资金困难的,可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此外,还规定海外高层次人才除了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外,还可以商标、著作权、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园内企业的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引导园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纳入省政府股权流转试点,为其办理股份变更章程备案手续,搭建全省统一的股份流转平台,在更大范围激活公司股权,促进资本运作。此外,在园区开展债权出资试点工作,鼓励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 宁夏 未来10年计划引进千名优秀人才 据“新华网”消息,宁夏近日审议通过《宁夏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用10年的时间,使宁夏人才资源总量在38.14万人的基础上,增加60%,到2020年达到61.02万人。 据了解,宁夏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存在许多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人才总量偏小,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明显不足,产业发展继续的领军人才严重短缺,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 宁夏将在未来10年内实施领军人才支撑计划、千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人才高地建设计划、人才素质全面提升计划、“专家服务团”计划和“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计划和未来人才储备计划。 福建 出台人才限价房政策 可享受7~8折优惠 据《福建日报》消息,近日,福建省出台的《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范围内,本人和配偶没有私有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购买限价房申请:一是国家“千人计划”人选、我省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海西创业英才,予以优先保证;二是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2000年5月以来从海外、省外引进的人才优先考虑;三是机关和参公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据了解,管理办法明确了销售价格、申报程序和评分标准。人才限价房的销售价格由省物价局参考周边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70~80%的比例核定,销售后除自住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购房人在交房后1年内必须入住。 海南 实行7项重点人才政策 将扶持海外人才创业 据《海南日报》消息,本着以更加开放的政策体系集聚人才,《海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实施7项重大政策。 这7项政策是:人才优先发展的政策,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的政策,城乡、区域人才流动的引导政策,教育先行政策,知识性财产保护政策,更加开放的人才国际化政策。 “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投入优先保证。”这是人才优先发展的具体体现。《纲要》还提出,把人才发展建设情况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保障人才资源开发重大项目的实施。 其中,在人才创新创业扶持上,《纲要》提出,设立海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措施,完善支持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实施扶持创业风险投资、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制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向科技型企业流动的激励保障政策,妥善解决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及退休后的待遇差别问题。 在教育先行系列政策中,包括多项开放的教育政策。《纲要》提出,加快中小学的对外开放,允许设立外商合资或合作创办中小学教育机构,赋予其一定的教育自主权;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在重点产业领域与其他知名国际教育集团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办学或培训;鼓励高等院校与国外知名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重点面向东南亚国家招收外国留学生;实行自由留学政策,对于在海南的学校学习的外国公民,实行国民待遇政策;争取把在海南的教育机构纳入国家之间互相承认学历、学位的教育机构范围。 为实施知识性财产保护,《纲要》提出,建立健全鼓励非职务发明体制机制,建立非职务发明评价体系,加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支持和管理;制定政府支持个人和中小企业发明创造的资助办法,鼓励创造知识性财产,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和文艺创作活动的开展,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信用制度。 围绕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国际化政策,《纲要》提出,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立全省统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库和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窗口,为海外人才来琼创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接洽服务;推进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建设,实现覆盖全球的海外人才联系站点,建立引才引智常态机制;建立琼属华人华侨人才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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