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的各项活动都得到了中国驻法使馆教育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文/种林
协会简介 全法中国法律与经济协会(法文名称为:l'Association des Jursites et des Economistes Chinois en France,以下简称为“协会”)成立于1998年6月,前身为“全法科协法律与经济分会”。 协会根据法国1901年《协会法》组建,并于2002年在法国巴黎正式注册,是代表在法的中国法律和经济领域的理论和实务工作的华人学者和从业者(也包括一些目前已经回国效力的学者)的学术性组织。协会的成立和发展得到了中国驻法国使馆教育处的大力协助和支持,是全法留学团体联合会的主要团体会员之一。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协会主要机构有协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协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名协会共同理事长由理事选举产生,秘书长人选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任命。协会理事会每届任期2年。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理事会决定协会的重大事务和活动,协会秘书处负责贯彻执行理事会和理事长的决定,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按照章程规定负责召集。 自2010年3月13日,协会共同理事长由法国马赛第三大学法学院欧亚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教育部“春晖计划”兰州大学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金邦贵教授,和巴黎信谊事务所主任刘小鹏继续担任。巴黎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石仁林、巴黎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晓红、法国执业律师孙涛、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白艳、巴黎第一大学博士生刘卫红、清华大学法学院魏楠枝女士、普瓦捷大学郭宇冈先生担任协会副理事长。协会秘书长由巴黎第二大学法学博士生种林担任,协会副秘书长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吕丽萍女士、巴黎第二大学博士生姜琳、巴黎第五大学博士生郭萌担任。 协会宗旨 协会自成立以来,秉承以下宗旨:促进和增强全法中国法律与经济工作者之间及他们与国内同行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和鼓励会员以多种形式为中国建设服务;促进中法两国法律、经济、教育、科技和实业界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开拓与法国和其他国家相关团体、组织和机构的联系,为中国、法国和欧洲的经济和法制建设服务。 协会成员包括获得法国法学院教职的学者、获得法国巴黎上诉法院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律师以及大量从事法学、经济学(贸易、金融、管理)研究、教学、实务人士共150余名。在推进中、欧(法国)培训项目、担任项目协调、开展学术交流、出版学术刊物、翻译学术著作、举办学术讲座、积极为国服务、加强社会科学同行的团结互助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中、欧(法国)法律与经济交流桥梁的重要作用。 活动简介 作为法国首屈一指的中国法律与经济学术团体,协会自成立以来,在中国驻法使馆教育处的支持下,在欧洲(法国)与中国的立法、司法、法学教学与研究、律师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司法,以及中外投资贸易等方面作了开创性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并在欧中交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具影响力的作用。 协会出版会刊《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Revue Juridique et Economique Europe-Chine),2002年在法国正式注册,可同时用中、法、英文发表研究成果。杂志立足于研究中欧近现代课题,内容涵盖法律、经济、政治、商业、行政、教育、科学等多个领域。其中“研究”、“动态”与“专论”等栏目颇为引人瞩目。无论是作者还是杂志编辑,皆密切关注着发生在中国与欧洲大陆(特别是法国)的各项改革进程,并用比较的方法深入探讨相关中欧课题。 经过编委会全体成员努力和各界的踊跃支持,协会期刊已经颇具影响力。杂志被国内北京师范大学等多家高校认定为外文期刊,在法国也被认为是了解中国法律的一本重要杂志。很多国外学者主动联系协会,希望能够得到所有的期刊。2009年度,协会会刊《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出版了中文、西文各一期。中国驻法国使馆教育处给予了一如既往的的宝贵支持,并专门划拨了出版经费。共同理事长刘小鹏、副理事长石仁林律师也慷慨解囊,给予了经济支持。 作为法律专业团体,协会立足于学术研究。通过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大家交流切磋,营造比、赶、超的良好交流和学习气氛。 协会每年都组织年会暨学术报告会,还组织会员为在法留学人员进行法律咨询及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在法生活学习中的法律问题,尽快适应在法生活。 2009年5月16日,协会在教育处举办了“中国法理论与实务座谈会”。经过多方努力邀请到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杨遂全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副处长、法学院副教授石佳友,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军博士参加。杨遂全教授、石佳友副教授在会上分别作了“生活方式多样化的立法保护”和“侵权法制定的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程军博士则围绕“当前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和前景,青年法律人如何做好准备,迎接激烈的人才竞争”,介绍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2010年3月,由协会及全法学生学者联合会共同举办的2010年协会年会暨学术报告会,在中国驻法国使馆教育处举办。协会主席金邦贵教授作了有关“非洲投资法现状”的学术报告,石仁林律师针对在法留学生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解答。 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近2年来,中法关系出现波折,协会会员一方面积极参加“迎奥运圣火”和“支持奥运”游行活动,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立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定地支持祖国迎办奥运。另一方,协会会员以民间使者的身份,力争和自己周围的法国人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澄清真相,表达了反对偏见和抹黑,希望中法友好的美好愿望。 2009兽首事件发生后,协会高度关注事态发展。2009年3月3日,协会会员代表与媒体朋友、在法历史学教授、艺术界代表、国内律师代表等,共计35人举行了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对策研讨会。对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以及相关国家的法律进行了专门研究,为完善我国相关立法和有关的追索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和力所能及的支持。为了实现让中国文物回家这个全球华人的共同愿望,会员们也都以各种方式尽自己的努力。协会副秘书长任晓红女士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代理了本案的前期诉讼,为使本案得以在法国立案,引起中法两国公众对此事的关注,作出了积极贡献。诉讼后期协会副理事长石仁林律师接手后也做了大量工作。
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对策研讨会后,协会共同理事长刘小鹏先生(前排左一)与部分代表合影。
为国服务 促进和增强在法中国法律与经济工作者与国内同行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和鼓励会员以多种形式为国内的经济建设服务,是协会的主要宗旨之一。协会自成立以来,不仅为会员回国发展和为国服务提供信息和咨询,同时还为他们搭建平台。 协会凭借与国内单位和机构的广泛联系网络,积极为留法学人回国工作牵针引线。协会与全法留学团体联合会一起,热情接待来法招才纳贤的各地代表团和访问团,并根据其用人要求为其推荐合适人选。还组织留法学人参加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北京“中国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国“天津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投资洽谈会”以及其他海外学子创业活动,积极寻求与国内单位合作与交流的机会和途径,以及留法学人回国发展和为国服务的机会和渠道。 “中华复兴,从我做起”是协会每个成员的共识。协会共同理事长金邦贵教授率先垂范,积极参加中国教育部“春晖计划”兰州基地的相关活动。在驻法使馆教育处和留法学者等多方共同努力下,2005年教育部正式批准兰州大学为“春晖计划”第一个基地试点单位,在12名来自英国剑桥大学等世界一流名校的基地学术委员中,金邦贵教授是唯一一名社会科学类学术委员。 2009年,协会接待(含与兄弟协会共同接待)了到访的诸多国内访问团,主要有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率队的访欧团,华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协会会员何敏教授一行,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闫立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原协会理事长赵海峰教授一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交流处副处长、原协会秘书长石佳友副教授,中伦金通律所合伙人、协会会员程军博士,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主任罗传伟律师等。协会借此加强了与国内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就共同关注的中国法制建设、中法法制比较和学术交流等进行了研讨,并就进一步合作进行了探讨。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协会全体会员都希望能尽自己最大努力,为中欧(法国)之间法律交流和友谊,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所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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