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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发展信息

2010年12月23日  来源:神州学人 
  

人社部
将建立专家委员会
指导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建立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以确保组织实施好专为鼓励留学人员为国服务而推出的“赤子计划”。
  据了解,人社部将下发构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的意见,继续做好“千人计划”创业平台建设、创业人才评审和引进工作。
  “赤子计划”全称“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是人社部2009年提出的一项海外留学人员智力报国计划,该计划旨在鼓励在海外学习和工作的暂时不能回国的留学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祖国建设服务。
  此计划提出的为国服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6类:人社部组织的示范性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组织的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人社部与各地方政府联合主办大型留学人员人才项目交流及为国服务活动;人社部资助支持由地方人社部门具体组织的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人社部资助支持由有关部门具体组织的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人社部资助支持由海外留学人员团体具体组织的为国服务活动。
  据悉,2010年第三季度,人社部先后启动实施了海外赤子为疆服务行动、赤子报国青海服务团、海外赤子北京行等活动,建立了中国乌鲁木齐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中国包头留学人员创业园,举办了2010年中国(宁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合作洽谈会和中阿人才合作交流研讨会。
  
 人社部
34个项目入选“中国留学人员
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据“新华网”消息,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10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已确定入选创业项目34项,其中重点创业项目4项,优秀创业项目30项。
  据了解,人社部于2009年9月下发《关于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意见》,正式启动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以加快其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快速发展。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资金项目经费作为人社部项目支出管理,将专门用于支持遴选出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对于经人社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相关地方应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全国
留创园聚焦“联盟孵化”
2015年再建10个基地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第十一届网络年会暨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一届三次理事会会议召开,会议以“促进联盟孵化,服务海归创业”为主题,重点讨论“联盟孵化”体系构建工作,并制定了在2015年之前实现“千人计划”的发展目标。
  据了解,全国留学人员创业联盟将加快留学人员归国创新创业,推动联盟孵化建设工作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规范化,提升管理团队能力和素质。预计到2015年,将实现联盟成员单位新增4000家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联盟孵化1000家企业,通过联盟服务引进500名创业人才,并建设10个联盟孵化基地。
  会议重点发布了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孵化”宣言。宣言表示,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将营造良好的留学人员创业创新环境,共同推进联盟孵化工作,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之间资源分享和利益共赢机制,使广大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更好地参与祖国的经济社会建设。
  留学人员通过回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支重要生力军。据了解,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各地共有留学人员创业园149家,其中联盟成员单位有61家,国家级孵化器占76%。联盟成员单位中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在孵企业达6000多家。
  
  呼和浩特
出台实施政策鼓励留学人员创业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为鼓励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进行创业、发展,近日呼和浩特市出台《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将提供面积为60平方米的研发用房,且2年内免收房屋租赁费,第3~5年减半收取房屋租赁费;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5年内减半收取房屋租赁费。
  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并符合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经税务机关认定后可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留学人员入驻创业园创办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新技术企业,1~6年内可享受财政奖励政策;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入产业化阶段,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50~100万元的产业化扶持资金。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对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将优先为其申报各级各类人才扶持计划和科技创新计划,优先提供创业资本支持和融资担保服务。
  
  山东
发布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据《济南日报》消息,日前,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的“万人计划”。目前,山东省已经确定山东大学等10家单位为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根据纲要提出的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万人计划”,山东省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加快引进对山东省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人才。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类园区为载体,省市县联动,用5~10年时间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建设100个左右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争取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进入国家“千人计划”。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相关通知,目前山东省已经确定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潍柴集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潍坊留学人员创业园等10个单位,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同时,刘敬权等22人成为山东省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刘方生等7人成为山东省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并授予“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称号。
  根据《纲要》,山东省将继续推进人才国际化,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来鲁创新创业。另外,山东省还将在发达国家设立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定期组团赴海外集中招聘,举办海外人才洽谈会。
  
  东营
广纳海内外人才
年拨3千万元引进项目人才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消息,山东省东营市日前宣布: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人才创业专项资金,以及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东营创业,投身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
  据介绍,1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20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则用于对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投资兴办企业的创业创新人才提供启动资金支持。此外,还将设立“黄河口杰出人才奖”作为人才最高奖,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名,一次性奖励30~50万元。
  
  上海
将投入10亿元
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
  据《文汇报》消息,近日,上海嘉定区宣布,未来几年区财政将投入近10亿元用于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据了解,未来几年,嘉定将投入3亿元用于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争取有20名左右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00名左右入选上海“千人计划”;另外,将投入2亿元用于引进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投入4.5亿元用于加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区财政合计将投入近10亿元,用于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引进的人才包括:掌握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尤其是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拥有较强研发和经营管理能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来嘉定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城市规划、教育、卫生、农业、文化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研院所、高校中推动科研成果就地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据悉,从2004年开始,嘉定区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拨款2870余万元人才发展资金,2007年起建立区优秀人才走访慰问制度,目前累计已发放慰问金1600多万元。人才安居瓶颈有效突破,制定实施《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按市场价的60%优惠出售或补贴优秀人才,形成“配售、配租、补贴”三位一体的优秀人才住房保障“嘉定模式”。据统计,“十一五”以来,嘉定区人才总量已由2005年的8.7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6万人。海外人才加快集聚,先后吸引外籍及海归人才1万多名,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2万多名,年均增长率30%以上。
  
  南京
183位海归获“蓝卡”
  据《南京日报》消息,记者近日获悉,自去年10月南京市首次向在宁海归发放“蓝卡”(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提供包括子女上学等在内的9大“市民待遇”,一年来,已有183位海外高层次人才申领了“蓝卡”。
  据介绍,近年来,南京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组织了一系列人才活动,在海内外产生巨大反响。去年5、6月,南京市先后出台了《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规定:持有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简称“蓝卡”)的海外留学人员,可以和南京市民一样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解决子女就读等。而且,作为人才证明,更可以享受到多项海外留学人才扶持政策。
  蓝卡制度一经推出,就在留学人员中引发了巨大反响和高度关注。截至目前,已申领“蓝卡”的183位“海归”中,拥有硕博士学位的达到64%,在知名公司和知名高校工作的达到48%,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的达到37%。
  据悉,目前,在南京市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才已达1.2万人,创办企业达600多家,实现利税30多亿元。
  
  宁波
打造“人才特区”
每年拨20亿吸引海内外人才
  据《钱江晚报》消息,近日,宁波发布《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未来宁波人才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并根据最新出台的《宁波市人才奖励办法》,设立了 “宁波市杰出人才奖”、“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奖”、“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奖”等多个奖项,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予以重奖。
  据了解,宁波市在十二五期间,人才经费的财政投入每年将不少于20亿元,并逐年提高。这笔经费将主要用于实施人才发展重大工程,以及举办人才开发重点活动等。重点解决“房子、本子(户口)、孩子”等人才关心的生活问题,每3年全大市至少建1万套以上人才公寓,同时,就近就优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问题,使各类人才安心发展工作。
  
  象山
推大规模引才计划
将引30名留学创业人才
  据《宁波日报》消息,宁波象山县历史上规模最大、面向海内外广纳科技精英的计划启动。日前,象山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从今年起,在3年内投入1.3亿元用于人才资源开发。
  据了解,近日,象山出台《关于推进科技与人才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启动大规模引才计划。创新引才理念,“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通过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以“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技师”等柔性方式,面向国内外吸纳高层次人才来象山兼职或开展讲学咨询、技术合作等活动,引进各类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和技术成果。
  《意见》规定,对企业柔性引进国内高层次创新型紧缺型工程技术人才,给予企业所付年薪20%的补助。给予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当年度有新入站博士后并开展科研活动的,每年给予设站企业科研经费资助10万元。博士后期满出站留象工作的,可申购人才公寓。非设站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
  与此同时,象山还将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大规模自主培养临港工业、建筑、汽配、机电等象山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紧缺型人才。
  根据计划,象山将在3年内引进培养创新型紧缺型人才4000名,其中将引进海外留学创业人才和海外工程师30名,引进和自主培养象山急需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30名、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300名。
  
  襄樊
出台海归创业扶持办法
重点支持留学生创业园
  据《楚天都市报》消息,近日襄樊市出台了《湖北省留学人员襄樊创业园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办法》,规定从今年起每年至少补贴2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到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并在高新区建立留学生创业园。
  襄樊产业化基地,是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与地方共建的首个“联盟孵化基地”,充分利用联盟辐射全国的留学生创业园网络,并借助联盟的网络平台,采取联盟孵化的方式,通过园区、服务平台、政策环境、投融资服务和完善的配套设施建设,将襄樊产业化基地建成襄樊地区的“留学生硅谷”。
  据了解,根据初步规划,在3~5年内,分阶段建设综合类园区与专业类园区相结合,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和科技产业化基地为发展链条,建成全国的示范园区。
  
  珠海
海归创业可获3年场地租金补贴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珠海近日出台《珠海市留学人员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实施细则》。留学人员在珠海创业,有望获得每平方米20元/月的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据了解,补贴的对象为在珠海留学人员创业孵化基地中租用场地的留学人员企业。申报条件包括申报者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企业经营范围属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现代通讯、光电子和光机电一体化、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保技术等领域,具有与申报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将给予每平方米20元/月的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云南
将制定海归安置办法
为留学人员就业提供方便
  据“新华网”消息,记者近日获悉,云南省将制定《云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办法(草案)》,为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方便。
  据了解,草案规定,符合留学回国人员安置条件的为:因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缺少开展工作必需的基本条件等原因,在原工作单位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经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的;出国前无工作单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回国后需安置到云南省各用人单位发挥专长的。
  据介绍,目前云南省对科技、经济、金融等领域和烟草、矿产、能源、生物、旅游等支柱产业及花卉、民族民间文化等特色优势产业的人才需求不断增加。云南省旨在妥善安置、合理使用留学回国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一个更加高效、便捷的安置通道,吸引广大的留学人员来云南工作,进一步打牢云南发展的人才基础。
  据悉,《安置办法》共有18条,内容包括安置范围、安置原则、管理部门及权限、安置的条件及方式等。
  
  昆明
向海外高层次人才“抛绣球”
最高可获百万元资助
  据《昆明日报》消息,近日,昆明市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暂行办法,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昆创新创业。来昆工作、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仅可获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或5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研发经费资助,还有3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和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生活住房。
  据了解,暂行办法规定,围绕在产业调整、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关键技术、核心项目等重点领域对紧缺急需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引进都市经济发展、装备制造、信息产业、国际金融贸易、现代物流、教育卫生、旅游文化等领域及其他方面紧缺急需、具有较高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到2015年,全市引进10名左右国家级创新创业人才,50名左右省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50名,其中,聚集5名左右海外领军人才;引进经济类硕士及以上人才总量达到1500名左右,其中经济类博士人才100名左右;引进和培养50名左右掌握国际领先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5个,完成引进外国专家1500人次左右。市级财政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工作生活条件保障等。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指2009年1月1日后引进(含柔性引进)到昆明市工作,或有意来昆明市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意向协议的海外创新创业人才。
  重点引进拥有昆明市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物联网、新能源、烟草及配套、冶金、化工、建材、花卉、农特产品深加工等重点产业以及文化产业发展、城市规划管理、会展策划、国际贸易等急需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能增强昆明市某一产业(领域、学科)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有效促进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内生发展的人才。
  据介绍,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带科技、项目、资金到昆明市创业的,由市财政按不同类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并由企业落户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实施创业性科技成果产业化,优先享受投融资扶持。此外还享受财税减免、立项扶持等。给予创新人才或创新团队5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研发经费资助。
  生活方面,市财政给予海外高层次人才人均3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并由创业落户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或创新类海外人才用人单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生活住房。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有工作单位且愿意来昆就业的,按调入调出单位为同类性质或顺向流动的原则,可直接考核调入,其子女也可“随到随读、自由选择”,就读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凭《昆明海外高层次人才证》可享受优先医疗服务。市专项办定期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免费健康体检。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昆明市各项社会保险,同等享受本市市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海外高层次人才出入境科研、教学、自用等方面物品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并给予最大的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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