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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启动第二期“伊拉斯谟世界计划”

2009年04月22日  来源:神州学人 
  

/柯常青

 

近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启动第二期“伊拉斯谟世界计划”(20092013),参与国际流动的学生、学者从原有的硕士层次扩大至学士和博士层次,奖学金和研修金的资助力度大幅度提高,同时对华政策也出现一些新的积极变化。本期特介绍之,方便国内外学子申请。

 

第二期“伊拉斯谟世界计划”在第一期(20042008)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革,以更好地实现其三大目标:提高欧洲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欧洲高等教育在世界上的中心地位、通过推动国际合作及第三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跨文化交流与理解。

 

 

主要内容

 

第二期“伊拉斯谟世界计划”的实施分为3类行动:

 

行动一:联合硕士与博士项目(含奖学金资助计划)

 

1.资助欧洲大学与第三国(即非欧盟国家)大学联合开办高水平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由至少3所欧洲大学组成联合办学体(consortium),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设计并实施优质的学位课程项目,第三国大学可作为合作伙伴(partner)参与;

 

2.资助欧洲及第三国学生申请奖学金资助进入该学位课程学习。学生必须在联合办学体中的2所以上大学进行一段时间的流动学习,并由联合体各大学授予双学位或多学位;

 

3.为欧洲及第三国学者提供短期奖学金,鼓励他们进入该学位课程项目进行研究或教学活动。

 

该行动拟计划资助开办150个联合硕士学位课程和35个联合博士学位课程项目,并提供13270名奖学金或研修金,总计预算经额达4.54亿欧元。

 

行动二:欧盟大学与非欧盟大学合作项目(含奖学金资助计划)

 

1.资助欧洲大学与某些特定国家的大学建立合作关系,鼓励他们组织并实施人员互相流动;

 

2.根据第三国的发展需要,为欧洲与第三国大学的学生、学者、研究人员和专业人员提供不同期限的奖学金进行流动。

 

该行动在第一期“伊拉斯谟世界计划”对外合作窗口的基础上,把欧盟以外地区按地理位置分为21区(lot),根据项目要求,由至少来自3个欧洲国家的5所大学与这些第三国的大学组成合作体(亦称为consortium),组织实施学生、学者、研究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多向交流。该计划预算为4.6亿欧元,拟资助建立100个交流合作关系。

 

行动三:欧盟高等教育推广项目

 

主要是对以提升欧洲高等教育吸引力、塑造欧洲高等教育形象为目的的推广项目进行资助,涵盖宣传推广《欧洲资格框架》、推动欧洲与第三国的资格互认、质量保障、学分互认、课程开发等等活动。同时,还资助“伊拉斯谟世界计划”的宣传以及经验交流等活动。该行动拟资助100个左右的推广项目,预算为0.16亿欧元。

 

 

主要特点

 

第二期计划在第一期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资助领域延伸至联合博士学位项目

 

在第一期资助开办联合硕士学位项目的基础上,新计划新增了联合博士学位项目。至此,“伊拉斯谟世界计划”已经涵盖高等教育的各个层次。

 

(二)经费预算大幅提高

 

第二期计划总预算从第一期的2.3亿欧元大幅提升至9.3亿欧元,其中行动一和行动三为4.7亿欧元,行动二为4.6亿欧元。

 

(三)非欧盟国家大学的参与空间更大

 

第三国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可作为合作方参与联合办学体,与欧洲大学共同合作开办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课程项目。

 

(四)结构进行调整

 

新一期“伊拉斯谟世界计划”进行了部分结构的调整,如将原有的对外合作窗口调整为行动二。

 

(五)注入新的理念

 

在新的计划中更加注重贯穿质量保障意识、增强学生与学者应对就业市场需求的理念以及重视联合办学项目的可持续性。

 

 

对华政策

 

第二期计划的对华政策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调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1.将中国列为一个独立项目区

 

第二期计划将一些国家增列为独立项目区,在第一期计划中俄罗斯、印度和巴西等独立项目区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埃及(第2区)、中国(第14区)、阿根廷(第16区)等国为独立项目区。

 

2.增加对华项目区的经费预算总额和奖学金资助名额。

 

第二期计划对华预算总额为2600万欧元,共提供875个奖学金名额,超过印度(第13区)(预算总额为1900万欧元,奖学金580个)。

 

3.加大对中国中西部的资助力度。

 

第二期计划鼓励欧洲大学加大与中国中西部大学的合作力度,要求在大学合作项目(行动二)中必须至少选择2个中西部省份,每省至少有1所大学参加合作体。如合作体中至少有1所中西部大学参与,在最后的评估中将给予奖励分数。该计划还特别将中国20个中西部省份详细列出: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藏族自治区、山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蒙古族自治区。

 

4.增加高层次学生学者的奖学金额度。

 

对奖学金额度的分配进行了调整,其中博士生、博士后研究和学者的资助名额调整为总数的60%,而本科和硕士生的资助名额调整为40%

 

5.紧密结合中国的发展需求。

 

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资助的学科领域分别为:农业科学、建筑城市与区域规划、商业与管理学、教育与师资培训、工程与技术、地理地质、法律、医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其它学科。

 

(供稿/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  摄影/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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