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出境人数每年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中国公民在海外的领事保护和协助问题也备受中国政府的关注。 领事保护,是指派遣国的外交、领事机关或领事官员,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受国保护派遣国的国家利益、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007年8月,外交部在2000年、2003年两版《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重新修订后发布了《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版)》。今年6月30日,中国外交部为2008年插图版《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举行首发仪式,该指南即日起开始向100多个驻外使领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发放,共计80万册。国内外的中国公民也可通过外交部官方网站下载。 插图版以2007年版的文字内容为基础,增加了漫画插图和彩页设计。同时,推出10种专题折页宣传册,分别以旅游、商务、留学、劳务四大群体和入境受阻、遭扣押、意外事件、失踪、海外死亡、犯罪侵害六类常见问题为主体,对文字进行了充实。 身在海外的留学人员,不可不知领事保护常识。我们在此提醒广大留学人员重视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可掉以轻心,掌握详细而行之有效的预防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各种措施,了解领事保护的基本常识,有效地做到自我保护。 在此我们刊登《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版)》之出国留学的相关内容,以备广大海外留学人员查询掌握。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版)》出国提醒(留学篇) 国外求学环境与国内的环境不尽相同。请做好充分准备,以确保您的留学生活顺利、圆满,学有所成。 申请 > 请事先了解欲赴国家留学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时尽可能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艾滋病、流行病疫情、医疗条件、交通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并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 如通过中介申请学校,请特别注意中介机构的资质,并了解申请的学校及项目是否合法或具有国外教育部门的认证资格,避免上当受骗。 > 登录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各驻外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了解其周边国家的中国使、领馆的地址与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证件 > 留学申请成功后,需要办理相应的护照、签证并准备有关资料,在需要时为有关文件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 > 如已有护照,请检查护照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以免因护照有效期不足影响申请签证。请妥善保管护照。 > 办妥目的地国签证。确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须与出国学习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学习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 出发 > 您须按照入学时间做好计划,购买并核对机(车、船)票。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 严禁携带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前往国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等出入境。 > 慎重选择携带个人药品。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国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海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所携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 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如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 > 备好留学所需钱物,可以考虑使用信用卡、借记卡、支票等,但需要另外保存卡片号码;了解丢失信用卡或支票等的挂失方法;检查信用卡或借记卡的有效期限。 > 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约定好联络方式。建议您在护照上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电话号码,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护照、签证、身份证应复印,并与证件原件分开保管,还要准备几张护照相片,以备不时之需。 > 事先联系好学校、当地的留学生组织或亲友以安排接机事宜。 抵达 > 抵达目的地国后尽快联系家人并告知您已安全抵达的消息。 > 入学后请尽快和当地的留学生组织取得联系,以获得必要的帮助。 > 了解外国人在当地就读所需办理的证件和相关手续,确保在规定日期内办妥所有合法居留材料及身份证明文件。严格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上允许的时间在当地停留。 > 因需在国外停留较长时间,应及时到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使、领馆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 由于文化、民族、地域等差别,应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实行靠左行驶的国家应尤其注意)。 > 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向学校反映,寻求校方的帮助。 > 不要出入赌场、色情等场所,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 及时调整学习与生活的压力, 积极与老师、学生和当地民众交流沟通,避免产生心理问题。 就医 > 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等保险。您将要面对国外陌生的环境,存在一些安全方面的隐患,而国外医药等费用普遍较高,建议您选择合适的险种,以防万一。 > 如因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可在需要时咨询当地慈善团体是否可提供救济。 突发事件 > 如果不幸遭遇意外或犯罪分子侵害,应立刻拨打当地紧急救助或报警电话,呼叫救护车或警察。如有需要,可联络就近的中国使领馆寻求帮助。 领事官员可以 √ 向警方、有关当局、学校等了解事件详细情况,必要时赶赴现场核实了解情况,向驻在国当局提出交涉,以维护您正当合法权益。 √ 在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根据您的请求前往探视。 √ 在您遭遇意外时协助您将事故或受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 根据请求敦促所在国当局尽快破案,惩办肇事者。 √ 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以帮助您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 √ 协助向保险公司(如您已投保)争取赔偿。 √ 在驻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您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的协助。 √ 在您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 根据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 领事官员不可以 × 为您申办签证。 × 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 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 参与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纠纷。 × 替您提出法律诉讼。 × 帮助您在治疗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 为您支付律师、翻译、医疗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 将您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 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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