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于2003年,为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综合类高校,是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雅,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育人、治学的理想场所。校园紧邻烟台大学校本部,占地面积630亩,建筑面积近23万平方米。具有独立的、设备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 学院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为主,现有在校生一万二千余人,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现设有十个教学系(部),26个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一直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内涵发展的首要斩落任务,重点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422”运行模式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六大举措,大力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与教学效果,促进青年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 为满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招聘相关学科的高层人才,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引进的对象及条件 1、根据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及进院后承担的工作,将引进人才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层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自然基金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负责人;国家人文社科基地负责人。学术造诣高深、教学水平高,在科学研究或教学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发展潜力大,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或专业、课程建设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领导本学科、专业在其前沿领域或教学工作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第二层次:省级“万人计划”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泰山学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高等学校首席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深,已取得比较丰富的学术或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有较高的研究及创新能力,研究和学术成果为同行公认;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或课程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在学科发展与专业、课程建设中能起到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能够履行带头人的职责; 第三层次: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普通本科院校的校级教学名师,在山东省一批招生院校的教授;硕士生导师、校级教学名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科研方向明确稳定且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多年从事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掌握该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取得过较高水平学术或教学成果,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或实践技能突出,具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能够适应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办学导向; 第四层次:中青年学术骨干。原则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具有相应水平且学院急需的“双师型”人才。具有本学科专业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能或实践技能突出,具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能够适应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办学导向。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3、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知名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副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他一般不超过40周岁。 1、第一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单独协商确定。 2、 第二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 (1)执行协议工资,不低于本地区公办高校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同时享受学院按照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等待遇和院内相关激励政策待遇。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民币5-20万元(其中:理工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3)学院每月按驻地周边160平方米住房的租金标准,发给租房补贴;或学院给予人民币6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学院驻地附近自购住房。 3、第三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 (1)执行协议工资,不低于本地区公办高校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同时享受学院按照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和院内相关激励政策待遇。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民币2-10万元(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 (3)在文经学院工作期间,学院每月按驻地周边120平方米住房的租金标准,发给租房补贴。 4、第四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 (1)执行学院现行薪酬标准及各种福利待遇。 (2)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民币1-3万元(理工科3万元、人文社科类1万元)。 (3)在文经学院工作期间,学院每月按驻地周边80平方米住房的租金标准,发给租房补贴。 5、学院创造条件,妥善安排或积极协助解决知名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家属的工作安排问题。 三、人才引进的岗位及具体条件
四、人才引进的考核方法 1、考察考核,对第一、二、三层次的人才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论证引进的必要性,必要时可聘请院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在考核小组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以何种层次引进的初步方案,最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2、面试、试讲,对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采取面试和试讲的考核方法。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5063 电子信箱:wjxyrsb@163.com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人事部。
|
||||||||||||||||||||||||||||||||||||||||||||||||||||||||||||||||||||||||||||||||
编辑:Crystal 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