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立项建设院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宁波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区域。学院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系(院)、1个教育集团,10大类30多个专业,并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生化、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人。 学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富有特色的高职教育新路子。致力于培养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性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院坚持以素质为核心,能力为基础,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办学方针,积极探索“学工交替”、“项目化教学”、“订单式培养”等育人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实用型人才,历届毕业生的就业率达99%,企业评价满意率达90%以上。 学院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信息产业局共同出资成立“宁波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园区集人才培养、产业培育、研究开发三位一体,努力打造成为浙江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物流信息化基地、工业创意设计与软件开发服务基地,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为海内外优秀人才提供理想的创业平台。 学院目前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协作委员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教育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及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委托承担单位。学院还是全国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高校产学研合作教育首家高职高专实验基地、教育部数控技术实训基地、浙江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现代制造技术实训基地、国家维修电工职业技能鉴定所等,也是浙江省日语自考(大专)主考学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教大会上受到了表彰。2006年,与宁波海天集团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入选 “中国高校-大型企业合作人才培养十大案例”,是高职院校唯一一个入选案例。 学院“三位合一,三方联动”的办学模式被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和《光明日报》誉为“中国现代高职教育的宁波北仑模式”。2009年学院与中国塑机协会理事长单位海天集团共同申报的《搭建教学育人就业“三位合一”开放平台,培养高技能机电人才的探索与实践》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4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立项建设院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宁波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区域。学院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系(院)、1个教育集团,10大类30多个专业,并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化工、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男性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正高可放宽5周岁。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14年8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2014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一)”,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rsc@nbp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本招聘信息还将在神州学人网站、中国高校招聘网站、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站、高校招聘在线网站发布。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形式包括“单独面试”或“试讲+面试”两种形式。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http://www.nbpt.edu.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A座302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920(传真)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18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4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立项建设院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宁波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区域。学院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系(院)、1个教育集团,10大类30多个专业,并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化工、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2014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2014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二)”,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2,填完后发送邮件至rsc@nbp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本招聘信息还将在神州学人网站、中国高校招聘网站、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站、高校招聘在线网站发布。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招聘的电子商务专业带头人、应用西班牙语专业带头人、工业设计专业带头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师、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教师、物流管理专业教师、物联网专业教师、艺术设计专业教师、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师等9个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报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教师、化工(环保)专业教师、模具专业教师、网络专业教师、体育专业教师、对外汉语专业教师、图书参考咨询员等7个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形式包括“单独面试”或“试讲+面试”两种形式。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http://www.nbpt.edu.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A座302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920(传真)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月18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立项建设院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宁波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区域。学院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系(院)、1个教育集团,10大类30多个专业,并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化工、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学位、中共正式党员、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4年3月6日9:00—3月10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4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3月11日-3月13日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3月14日9:00-3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 报考信息技术管理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计算机应用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3月29日上午9时-11时,具体笔试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和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学校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A座302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920(传真)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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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rystal JI |